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5(100×25%)
贷:投资收益 25
2009年5月16日:
借:应收股利 5(20×25%)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
2009年度:
借:投资收益 100(400×25%)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
(4)丙公司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在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时候不做账务处理,在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时候,账务处理如下:
2008年5月15日:
借:应收股利 4(80×5%)
贷:投资收益 4
2009年5月16日:
借:应收股利 1(20×5%)
贷:投资收益 1
(三)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1)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应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者做相反的分录。
(2)被投资单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仅影响所有者权益结构的变化,不会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因此被投资单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时,投资企业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3)如果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增股本,投资企业只需要记录增加的股份,也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4)如果被投资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投资企业也不需要做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