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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讲义:第九章第三节

来源:考试网  [2016年4月19日]  【

 2016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讲义:第九章第三节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

  一、核心知识点

  一)工程师审查索赔证据

  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12)其他有关资料。

  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按照引起承包人损失事件原因的不同,对承包人索赔可能

  给予合理补偿工期、费用和利润的情况,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见表9-1)。 (此表应当记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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