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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章节讲义第三章第四节_第3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8月6日 ]  【

  8.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

  基准地价:在城镇一定区域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办公、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一定使用期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某一时点的平均价格

  标定地价: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于某一时点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

  房屋重置价格: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不同档次或等级的房屋,在某一基准日建造它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9.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和房地价格

  土地价格

  有建筑物的土地部分,要刨去建筑物价格

  五种土地生熟情况:未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的集体土地,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但未完成三通一平的土地,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和三通一平的土地,未完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国有土地,已完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国有土地。

  生地 毛地 熟地

  建筑物价格仅指建筑部分的价格,刨去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价格

  房地价格指土地与建筑物的综合体的价格,就是一般意思上房价的概念

  房地价格=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

  【辨析】

  房地产分割后的各个独立部分的价值之和一般小于分割前的整体价值(外部性的原因)

  房地产合并后的价值一般大于合并前的各个独立部分的价值之和(外部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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