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制度与政策 >> 考试辅导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三章第二节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三章第二节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5月23日 ]  【

  第二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体制

分工

内容

房屋征收主体

市、县人民政府(注意是政府)

房屋征收部门

市、县人民理论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的监督与指导部门

上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监督机关应加强监察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

  2.1 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 拟定主体

  ◇ 房屋征收部门,报市、县级政府

  ■ 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

  ◇ 房屋征收目的

  ◇ 房屋征收范围

  ◇ 实施时间

  ◇ 补偿方式

  ◇ 补偿金额

  ◇ 补助和奖励

  ◇ 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

  ◇ 搬迁期限

  ◇ 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2.2 组织有关部门论证

  ■ 论证的组织

  ◇ 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

  ◇ 由发改、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文物、财政、建设等部门参与论证

  ■ 主要论证内容

  ◇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 房屋征收的目的是否符合房屋征收条件

  ◇ 房屋征收范围是否科学合理

  ◇ 补偿方案是否公平

  2.3征求公众意见

  ■ 市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之后进行修改

  ■ 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因旧城区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市县政府应当组织如开听证会

  ■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包括被征收人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

  2.4 房屋征收决定

  ■ 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时,应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作出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

  2.5与房屋征收相关的几项工作

  ■ 组织调查登记

  ◇ 调查登记,一般在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

  ◇ 调查登记事项,包括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

  ◇ 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对未进行登记的建筑物先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 当事人对有关部门的认定和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 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

  ◇ 如有上述行为,不予补偿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暂停办理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

  ◇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足额到位:用于征收补偿的货币和实物的数量,应符合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

  ◇ 专户存储:保证补偿费用不被挤占和挪用

  ◇ 专款专用:征收补偿费用只能用于发放补偿,不得挪作他用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

  3.1 房屋征收补偿的内容

1 2
纠错评论责编:lzy080201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