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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高频考点练习(10)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2017年8月9日]  【

  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是不征税收入。

  2.【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C,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选项D,转让不动产,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如三新费用可以加计扣除,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也可以加计扣除;企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这里强调合理,并不是说都可以扣除。

  5.【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800+400)×5‰=26(万元)>15×60%=9(万元),可以扣除9万元。

  6.【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2008年度利润总额=3000-1800-150-400-300-200-14-6-7-25=98(万元)

  捐赠限额=98×12%=11.76(万元),实际发生25万元,只能扣除11.76万元。

  7.【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超过500万的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转让技术所得500-248=252万元免所得税。

  该企业2009年应纳所得税额=(980-680-50+25-10)×25%=66.25(万元)

  8.【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5‰=[2000+1404÷(1+17%)+80]×5‰=16.4万元,实际发生数×60%=20×60%=12(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两者较小即12万元。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000+1404÷(1+17%)+80]×15%=492(万元),超标准(300+160+50)-492=18(万元),非广告性赞助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计到销售费用也不影响损益,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110-20+12)+(600-5-18)+200=879(万元)。

  9.【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10.【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韩国的扣除限额=(50+80)×25%=32.5(万元)

  在韩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7.5+20=27.50(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可以全部扣除。

  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50+80)×25%-27.50=55(万元)

  11.【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企业自建自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不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12.【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 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应纳税额=[500000-500000×(1-20%)]×25%=25000(元)。

 

  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应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要遵循方便税务机关实行有效征管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二)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三)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四)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五)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退休工人工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托儿费不是工资、薪金的构成,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科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经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4.【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员工在行权日之前,股票期权一般不得转让;因特殊情况转让,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5.【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中,属于稿酬所得的,不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可以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7.【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与个体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相同的税率。

  8.【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个人以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形式开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应该将两个企业的所得合并汇算清缴;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企业资本金为本人、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9.【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外籍个人按照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举报违法行为获得的奖金;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部分。

  10.【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居住满90天或183天的非居民,境内所得均纳税,所以B项说法错误;非居民的境外所得均不纳税,所以D项说法错误。

  11.【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取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2.【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13.【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投资者的工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可扣除其生计费,标准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

  14.【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在每次取得收入后次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计算题

  1.【正确答案】

  (1)业务1的进口关税=(1000+60)*30%=318(万元)

  (2)从当地保税区M公司购入烟丝关税=250*30%=75(万元)

  (3)通过报明海关运往境外修理的设备复运进境,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估定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4000+1000)×6.89 =34450 (元)

  应纳关税=34450×7% =2411.5 (元)

  2.【正确答案】(1)计算应纳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1410-10+65+35=1500(万元)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500×20%=300(万元)

  (2)计算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1500+300)÷(1—10%)=2000(万元)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000×10%=200(万元)

  (3)计算应纳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500+300+200=2000(万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000×17%=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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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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