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当前位置:考试网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 考试辅导 >> 文章内容

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辅导:第四章第一节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9月14日]  【

  考点十、我国的股票类型

  (一)按投资主体的性质分类

  在我国,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可将股票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等不同类型。

  (1)国家股。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2)法人股。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法人持股所形成的也是一种所有权关系,是法人经营自身财产的一种投资行为。

  (3)社会公众股。社会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在社会募集方式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其余部分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4)外资股。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这是我国股份公司吸收外资的一种方式。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①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原来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投资者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等。这类股票称为“B股”。B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②境外上市外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在境外上市时,可以采取境外存股凭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在境外上市的外资股除了应符合我国的有关法规外,还须符合上市所在地国家或者地区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条件。依法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其姓名或者名称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境外投资人,为公司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

  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

  境外上市外资股主要由H股、N股、S股等构成。H股是指注册地在我国内地、上市地在我国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首字母,在香港上市的外资股被称为“H股”。依此类推,“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S,“伦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L,因此在纽约、新加坡、伦敦上市的外资股分别称为“N股”“S股”“L股”。

  需要说明的是,红筹股不属于外资股。红筹股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但主要业务在中国内地或大部分股东权益来自中国内地的股票。

  (二)按流通受限与否分类

  1.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和无限售条件股份

  (1)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承诺有转让限制的股份,包括因股权分置改革暂时锁定的股份、内部职工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等。具体包括:

  ①国家持股 ②国有法人持股 ③其他内资持股 ④外资持股。

  (2)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是指流通转让不受限制的股份。具体包括:

  ①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

  ②境内上市外资股,即B股。

  ③境外上市外资股,即在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普通股

  ④其他。

  2.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为未上市流通股份和已上市流通股份

  (1)未上市流通股份。未上市流通股份是指尚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具体包括:

  ①发起人股份 ②募集法人股份 ③内部职工股 ④优先股或其他。

  (2)已上市流通股份。已上市流通股份是指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具体包括:

  ①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票,即A股

  ②境内上市外资股,即B股。

  ③境外上市外资股,即在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普通股,如H股。

  ④其他。

  考点十一、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证券市场存在股权分置现象。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

  2005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经过两批试点,取得了一定经验,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全面铺开阶段。

  试题来源:2018年证券从业资格资格考试题库全真模拟机考系统 抢做考试原题,高能锁分!

1 2 3 4
责编:jianghongying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