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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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前密训题(三)_第5页

考试网   [2019年6月26日]  【

  A.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B.扩大市场规模,为国民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服务

  C.打击各种金融犯罪,保证国有资产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害

  D.为证券市场融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提供法律保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答案: A

  解析:《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涵盖了在中国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监管,其核心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38.证券公司撤销境内分支机构的,应当在(  )的报刊上公告。

  A.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B.证券公司所在地

  C.省级以上

  D.证券交易所指定

  答案: A

  解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证券公司停止全部证券业务、解散、破产或者撤销境内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公告,并按照规定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销。

  39.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对证券公司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的,托管期限一般不超过(  )个月。

  A.3

  B.6

  C.12

  D.24

  答案: C

  解析:《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对证券公司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的,托管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0.《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  )。

  A.必须多于2人

  B.不得少于2人

  C.必须多于3人

  D.不得少于3人

  答案: D

  解析:《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41.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  )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A.10

  B.15

  C.20

  D.30

  答案: B

  解析:《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条规定,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42.证券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不可以(  )证券类金融产品。

  A.发行

  B.交易

  C.委托他人代为买卖

  D.销售

  答案: C

  解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类金融产品。

  43.行政重组未完成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A.3

  B.6

  C.12

  D.24

  答案: B

  解析:《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十三条规定,行政重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满12个月,行政重组未完成的,证券公司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延长行政重组期限,但延长行政重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4.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的期限不超过(  )。

  A.1个月

  B.3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 B

  解析:《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七条规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证券公司停止部分或者全部业务进行整顿。停业整顿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

  45.下列不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体现的是(  )。

  A.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

  B.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

  C.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D.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答案: D

  解析: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现在保护行业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共同发展方面,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D项是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的表述。

  46.(  )确立了我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设立、组织、运行和终止等过程的基本法律准则。

  A.《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C.《人民共和国刑法》

  D.《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答案: A

  解析:《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确立了我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设立、组织、运行和终止等过程的基本法律准则。

  47.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

  Ⅰ.修改公司章程

  Ⅱ.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Ⅲ.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Ⅳ.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 D

  解析:《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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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ngho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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