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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保荐代表人考试试题(15)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月2日]  【

  121、下列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表述,正确的是:(不定项选择)

  A.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等。

  B.前期差错分为不重要的差错和重要的差错。一般来说,前期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越大、性质越严重,其重要性水平越高。

  C.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D.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E.对于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及以前年度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处理。

  参考答案:B、C、 D

  A应不包括盘亏。

  解析: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四章 前期差错更正

  第十一条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第十三条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前期差错的性质。

  (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

  (三)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第十八条 在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重复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

  三、《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一)前期差错重要性的判断

  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期差错。不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期差错。

  前期差错的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前期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或性质,是判断该前期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一般来说,前期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越大、性质越严重,其重要性水平越高。

  企业应当严格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对于前期根据当时的信息、假设等作了合理估计,在当期按照新的信息、假设等需要对前期估计金额作出变更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不应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会计差错产生于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列报或披露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如果财务报表中包含重要差错,或者差错不重要但是故意造成的(以便形成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某种特定形式的列报),即应认为该财务报表未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报。在当期发现的当期差错应当在财务报表发布之前予以更正。当重要差错直到下一期间才被发现,就形成了前期差错。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一)不重要的前期差错的处理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二)重要的前期差错的处理

  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具体地说,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通过下述处理对其进行追溯更正:(1)追溯重述差错发生期间列报的前期比较金额;(2)如果前期差错发生在列报的最早前期之前,则追溯重述列报的最早前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

  对于发生的重要前期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在编制比较财务报表时,对于比较财务报表期间的重要的前期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产生的当期已经更正;对于比较财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要的前期差错,应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当企业确定前期差错对列报的一个或者多个前期比较信息的特定期间的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时,应当追溯重述切实可行的最早期间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可能是当期);当企业在当期期初确定前期差错对所有前期的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时,应当从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切实可行的最早日期开始采用未来适用法追溯重述比较信息;当企业确定所有前期差错(例如,采用错误的会计政策)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时,应当从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切实可行的最早日期开始采用未来适用法追溯重述比较信息,为此在该日期之前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累积重述部分可以忽略不计。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但是,在日常会计核算中也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会计差错,如抄写差错、可能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以及对会计政策的误用。企业发现会计差错时,应当根据差错的性质及时纠正。对于当期发现的、属于当期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例如,企业将本年度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计入了管理费用,则应将计入管理费用的在建工程人员工资调整计入工程成本。对于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报告年度前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2009年注会教材:

  当期差错应在发现当期对相关的项目直接调整即可。

  (一)前期差错概述: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舞弊,是指人为地错误利用信息,给市场传导一个错误的会计信息,要作为差错进行更正。

  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通常将金额较大的存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按第28号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属于前期差错。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前期差错分为不重要的差错和重要的差错。

  重要性的判断:看项目的金额、性质及对报表决策者的影响。

  金额较大,性质较特殊的差错,对报表的决策者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那么就属于重要差错。

  (一)不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二)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具体地说,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通过下述处理对其进行追溯更正:

  (1)追溯重述差错发生期间列报的前期比较金额;

  (2)如果前期差错发生在列报的最早前期之前,则追溯重述列报的最早前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与追溯调整法的思路一致。

  对于发生的重要的前期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差错影响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在差错发现当期直接调整相关项目的金额,若差错影响利润表项目,则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与追溯调整法的处理步骤一致:

  1.税前阶段

  2.所得税阶段

  3.税后阶段

  每个阶段都看成是当年的差错,资产负债表账户不动,利润表账户先换成“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分配前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最后再做调整盈余公积的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或做相反的分录。

  (三)前期差错更正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息:

  1.前期差错的性质。

  2.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在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重复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披露的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但中期报告例外。

  四、(一)关于会计差错:

  (1)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无关

  ①发现与以前期间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②企业发现与以前期间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果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即调整发现当期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数相关项目数字。

  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产生的当期已经更正;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上年数栏目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2)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

  ①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即应调整报告年度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本期数(利润表本年累计数、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实际数)和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

  ②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以前年度的相关项目。即调整报告年度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上年数(如果涉及)、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和期末数相关项目以及报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数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和未分配利润。

  (二)追溯重述法与追溯调整法比较: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适用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适用于重要的前期差错的调整。

  主要处理上二者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做会计分录对于会计政策变更中采用追溯调整法涉及到损益的直接调整留存收益,而日后事项的调整涉及到损益就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追溯重述法涉及到损益是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

责编:examw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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