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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婚姻自由原则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 2014年10月27日 ] 【大 中 小】

  (三)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

  1、包办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

  2、买卖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

  [例题·单选题]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 )。

  A、包办婚姻

  B、买卖婚姻

  C、交换婚姻

  D、借婚姻索取财物

  [答案]B

  [解析]买卖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故选项B正确。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关系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其共同之处在于:两者都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对婚事实行包办强迫。

  不同之处在于: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包办婚姻。在认定婚姻的性质时,要注意区分包办和自主、包办者索取大量财物和当事人自愿赠与某些财物的界限,不应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作扩大的解释。

  3、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是指第三者阻挠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案例:甲家女儿被要求与乙家儿子换婚,甲家女儿不愿意换,但为了哥哥同意了,当时甲的女儿17岁,不满法定婚龄,乙家同意甲的女儿满婚龄后嫁到乙家,3年后甲家女儿不愿意嫁,被迫嫁到乙家,办了结婚登记,婚后一个月离婚。

  4、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索要一定的财物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的行为。

  (1)*买卖婚姻与借婚姻索取财物有何区别?

  买卖婚姻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共同特征是索要财物,但是二者有着严格的区别。

  一,买卖婚姻根本违背婚姻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包办强迫婚姻,目的是借婚姻索取财物,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情形下,婚姻本身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不违背他们的意愿。

  二,买卖婚姻中的财物是第三者索要的,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当事人一方索要,是以满足某种物质欲望作为结婚的代价,不是正当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而是借自由之名滥用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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