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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关于调整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  收藏本页   【 】  [ 2021年1月11日 ]

  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县 (市) 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 〔2014〕 35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湘政发 〔2016〕 5 号) 和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 〔2020〕 13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长沙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际,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 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形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组织形式、考试时长保持不变,考试科目成绩调整为分数形式呈现。调整后,语文、数学、外语、文综(道德与法治、历史各 60 分)、理综 (物理 70 分、化学 50 分)、提前科 (地理、生物、体育各 40 分) 分值均为 120 分,录取总分为 720 分。

  (二) 加大体育艺术与实践能力综合考查力度落实五育并举要求,继续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语文口语交际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等纳入考查科目,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大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等实践能力的考查力度,逐步推进美育考查结果纳入录取分值,逐步提高体育录取分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 调整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规则综合素质评价继续按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以 A、B、C、D 四个等级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高中学校招生时,报考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市实验中学、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第一批录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有一个 B 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 D 等的考生,不能毕业,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四) 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状况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

  (2) 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3) 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五) 调整完善高中阶段多元录取方式从 2021 年起,取消直升生招生计划,所有初中毕业生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继续实行指标生、特长生、推荐生和自主招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单科前千分之一的学生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

  (六) 规范中考命题减轻课业负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强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义务教育阶段必须掌握的内容,严禁与奥赛内容挂钩,适当降低考试难度,严禁超标超纲,不出偏题、怪题,不出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考试命题内容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注重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学科教学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工作进程

  2021 年设立过渡期一年,生物、地理、体育作为提前科划定等级。长沙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2021 届初中毕业生参与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录取,提前科须为 A,参与第一批其他学校及湖南省示范性高中录取时须为 B 或以上,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须为 C 或以上。再按照 A、B、C、D、E 等级赋分 10、8、6、4、2,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与录取。 2022 届初中毕业生按调整方案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稳妥推进。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是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将依托市教育考试招生协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长沙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县 (市) 高中招生录取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 完善配套措施,统筹推进。

  市教育局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确保改革推进平稳有序,政策措施落实。

  (三) 注重监督管理,科学实施。

  加强对考试评价、宣传和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日程、招生监督电话、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四) 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生入校教育和家长教育课程,向学生和家长准确解读考试与招生政策,赢得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访谈座谈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公开改革方案,发布改革信息,回应家长和社会各界关切,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之前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 年12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www.changsha.gov.cn/zfxxgk/zfwjk/szfbgt/202101/t20210111_9721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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