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考试用书 | 培训课程 | 模拟考场  
  当前位置: 中华考试网 >> 中考 >> 中考资讯 >> 中考报名 >> 山东中考报名 >> 文章内容
  

日照市教育局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日照市教育局  收藏本页   【 】  [ 2020年6月12日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我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区域划分

  日照一中在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招生,日照实验高中、日照海曲高中、日照黄海高中在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招生,岚山区、莒县、五莲县的公办高中学校分别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招生。

  日照一中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核准,可面向其他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公办高中统一招生(含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和国际班招生、民办高中招生三大类,各高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其中:

  (一)统一招生类。

  1.指标生。指标生占分配指标生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65%,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数和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评估得分等因素,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详见附件2。

  2.统招生。详见附件1。

  (二)艺体特长生和国际班招生类。

  1.艺体特长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规定,艺体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详见附件3。

  2.国际班招生。日照实验高中50名。

  (三)民办高中招生类。

  我市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拟在我市招生的市外民办高中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准的计划为准。

  三、选报志愿

  莒县、五莲县选报志愿办法由各县教体局自行确定。市区公办高中招生选报志愿办法如下。

  (一)统一招生类。

  指标生和统招生志愿采用网上选报方式,考生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rizhao.gov.cn/)登录“日照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选报。

  1.选报志愿时间。7月16日8:30-22:00。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漏报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选报志愿要求。

  (1)选报指标生和统招生志愿。

  一批志愿学校:包括日照一中、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考生,在日照一中和日照实验高中两所学校范围内,可选报1个指标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同时须选报是否同意统招生调剂志愿;岚山区的考生,在日照一中和岚山一中两所学校范围内,可选报1个指标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同时须选报是否同意统招生调剂志愿。指标生志愿和统招生志愿可以选报同一所学校,也可选报不同的学校。

  二批志愿学校:包括日照海曲高中、日照黄海高中、日照三中。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考生,在日照海曲高中和日照黄海高中两所学校范围内,可选报2个统招生志愿,分别是统招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岚山区的考生只能选报日照三中1个统招生志愿。

  (2)考生首次登录平台后须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密码丢失的由所属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重置),并输入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短信验证密码,一个手机号码仅能对应一个考生。考生首次选报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内最多可以修改2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选报(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考生凭自己设定的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确认其选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

  (3)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选报,学校和教师等不得代替考生设置密码,不得干预考生选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选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选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各区县及初中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能够按政策准确选报志愿学校;要让考生明确网上选报志愿有关要求,掌握操作办法;要向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要严格执行选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严禁泄露考生个人信息。

  (二)艺体特长生和国际班招生类。

  招生学校要于6月10日前将艺体特长生和国际班《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经核准后向社会发布。有意向的考生可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规定,自愿到招生学校报考。

  四、招生录取

  (一)录取依据。

  1.统一招生类。

  (1)考生志愿。

  (2)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总分为790分。

  2.艺体特长生和国际班招生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招生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

  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自主组织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等额确定拟录名单。招生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国际班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经核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监督,测试现场全程录像,确保测试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必须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拟录考生还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已获拟录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统筹安排如下:

  6月13日,日照一中组织篮球特长生专业测试。6月14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6月22日,日照一中其他项目以及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组织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6月23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6月23日-24日,日照实验高中组织国际班招生考试。6月25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6月27日,日照海曲高中和日照黄海高中组织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6月28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二)录取办法。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安排在“3+4”本科录取批次后,分市区、莒县、五莲县三个招生区域,在8月8日前进行。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职业学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莒县、五莲县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教体局制定。市区公办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录取前,按市区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确定成绩最低考生,其成绩的50%划定为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

  1.一批录取。依次按照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和国际班的顺序进行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2)指标生录取。在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内,分别依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1:1的比例确定各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工作线上完不成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低40分录取,仍完不成的转为统招生计划。

  (3)统招生录取。

  ①划定工作线。日照一中和日照实验高中,依据两校统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统招生志愿,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1:1.15的比例划定两校统招生录取工作线。岚山一中,依据统招生计划,在岚山区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1:1.15的比例划定岚山一中统招生录取工作线。

  ②录取。日照一中和日照实验高中,在各自招生区域内,在工作线上,分别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不足的,则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从统招生同意调剂的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岚山一中,在招生区域内,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录取不足,则从统招生同意调剂的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4)国际班招生录取。依据一批3所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确定国际班招生录取控制线。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达到招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达不到的不予录取不注册学籍。

  2.二批录取。按照先艺体特长生后统招生的顺序进行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2)统招生录取。

  ①日照海曲高中和日照黄海高中。在招生区域内,按两校统招计划总数1:1.05的比例划定两校统招生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分别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

  ②日照三中。在招生区域内,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05的比例划定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公布市区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等情况。各高中学校要于8月15日前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丧失入学资格。

  3.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录取。6月30日前,各民办高中学校要向社会发布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简章》。成绩复核完成后,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高中报名控制线。成绩达到报名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学校要求到学校报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校也可实行网上报名。民办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确定的招生办法组织招生,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报名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录名单,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统一注册学籍,达不到录取要求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从未列入招生计划的外市招收学生。各学校将拟录名单于8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对审核确认的名单在高中段招生平台备注,已备注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阶段招生录取。

  五、有关政策规定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作为限定性条件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等级为D等的考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选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为B等以上(含B等)。自2020年起,往届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适应高考招生改革趋势,逐步提高普通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录取文化课成绩控制线。

  (二)对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包括我市辖区内公安烈士和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因公伤残一至四级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报考普通高中,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华侨子女及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台胞台商子女在我市初中就学的,报名参加我市高中学校招生考试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高中学校招生考试 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严格规范高中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行为,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七)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民办高中跨市招生的需要审批地市教育局确认跨市招生资质,于6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协调有关市对接后实施。民办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入公办高中。

  (八)未经核准,外地高中学校不得从我市招生。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招生区域外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转回我市或招生区域高中学校就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认真执行省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防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行阳光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官网或设立咨询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让考生、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要认真落实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评估制度、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按规定程序组织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肃考试招生纪律。

  1.严禁违规宣传。各高中学校的《招生简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各高中学校不得到初中学校或进村入户进行招生宣传,不得擅自在各类媒体刊播招生广告。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省已将中考、高考违规宣传行为纳入对各市考核内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初高中学校宣传中考、高考排名、状元、升学率等成绩,影响我市形象。

  2.严格按计划和区域招生。各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根据省政府关于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高中招生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学校在招生后压缩班数,出现新的大班额。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3.严禁强迫学生选择志愿学校。要尊重并充分保障学生选择志愿学校的权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学生分流、强迫学生选报学校志愿。

  4.严禁违规借读。各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未被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高中学校为“借读生”编造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严格学籍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的学生不具备学籍注册资格,高中学校不得为未录取、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5.严格考试安全管理。各考试组织机构和学校要完善考务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6月30日前,各考区要开展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风险隐患,严防发生试题泄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利用各类现代化手段作弊等问题。

  6.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禁超标准收费或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或奖励考试成绩优秀学生等名义违规招生。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各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对各区县、学校党风廉政暨政风行风建设考核。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对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罚的初中学校,要相应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要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分别设立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8779313

  市区高中招生咨询电话:8706001 8779336

  初中学业考试咨询电话:8778719 8772092

  莒县高中招生咨询电话:6222394

  五莲县高中招生咨询电话:5817020

  本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莒县、五莲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要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附件:1.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2.2020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3.2020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日照市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我要提问】【本文纠错】【告诉好友】【打印此文】【返回顶部
将中华自考网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中华自考网 | 复制本页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 | 申请链接 TOP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站内导航
Copyright © 2006-2019 中华考试网(Exam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