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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中考物理考试说明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4月20日 ]

  2017 年上海市初中物理课程终结性评价指南

  一、评价的性质、目的和对象

  上海市初中毕业物理统一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评价。它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落实“教考一致”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初中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评价对象为2017 年完成上海市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二、评价标准

  (一)能力要求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学物理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 年10 月版)规定

  的初中(八至九年级)物理课程目标,确定以下能力要求。

  1.物理基础知识

  1.1 知道简单物理现象和基本物理事实。

  1.2 理解基本物理概念和规律。

  1.3 知道生活、生产中常见的物理知识。

  1.4 知道物理学的基本思想,理解基本物理科学方法。

  2.物理基本技能

  2.1 能正确使用测量工具。

  2.2 能根据实验目的和要求,选择器材、确定操作步骤和处理实验数据。

  2.3 能根据初中物理典型作图的依据,执行作图基本步骤完成作图。

  3.物理综合能力

  3.1 能运用物理概念和规律解决问题。

  3.2 能针对给定的任务,设计和评价探究方案,并得出初步的结论。

  3.3 能从指定的材料中获取信息,并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处理和交流。

  (二)内容要求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学物理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 年10 月版)规定的初中(八至九年级)物理基础型课程的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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