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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将在中考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

来源:中国江苏网  收藏本页   【 】  [ 2016年11月11日 ]

  我市将在中考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

  未来五年,每所中小学配备1~2名专兼任法治教师

  中国江苏网11月9日讯 昨天,市教育局对外公布《南通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我市将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评价体系,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在中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同时,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每所中小学配备1~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

  《规划》强调,我市未来五年将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轮训,提高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统一法治课程教材,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在入学、入队、成人礼仪式中规范设置专门法治教育环节,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结合安全、禁毒、国防和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题教育,开展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等活动,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

  《规划》还指出,我市将探索建立从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制度,鼓励引导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社会法律工作者等加入教育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队伍。建成1个符合全国示范标准的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各县(市、区)均建立相应的法治教育基地。依托“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江苏教育网上法律学校”“慧学南通”等网站,开展多种形式的“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在教育部门、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到2018年,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均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形成一大批示范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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