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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苏州市区高中招生工作意见_第2页

来源:苏州市教育局   收藏本页   【 】  [ 2015年5月7日 ]

  (四)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工作。

  苏州田家炳高中宏志班,面向市区家境贫困、品学良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一个班,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障学生免收学费。

  三、招生对象

  (一)报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1.具有苏州市区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

  2.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限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市区初中毕业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市区(不含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往届生直接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报名。报名时应出具户口本、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报名办法分别由各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外地来苏学生和本市考生同等享受高中段教育的权利,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没有任何限制。报考师范学校的考生必须是苏州市区户籍(含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三)收费标准

  1.报名费12元,文化考试(含体育)费每门9元(根据苏教财〔2005〕27号、苏财综字〔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规定执行)。

  2.英语听力与口语自动化测试费每生5元(根据苏财综〔2009〕45号、苏价费〔2009〕278号的规定执行)。

  上述各类考试和其他服务性收费共计80元。

  五、考试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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