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属地实施的原则,即按照在职在岗的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会计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监督指导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
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审核确认工作。
本次信息采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确认的方式。
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采集、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相关证件照)并提交所在单位(在岗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审核;其他人员由会计管理机构直接审核),再由单位财务负责人将注册信息提交到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财务部门负责人需要先在系统中注册单位账户(需要上传营业执照),通过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进行单位人员注册信息审核工作。未在系统中注册单位信息的,会计人员注册时将无法选择该单位,无法采集。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