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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4日]  【

乌兰察布市2021年度中级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经向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现就会计资格中级无纸化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考生参加考试所在盟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3.从高风险地区来(返)集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从中风险地区来(返)集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

  4、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集和途经我区中转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立即集中隔离并在24小时之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中转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中转;非中转人员一律实施“14日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本人提前报告参加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所在盟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参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考生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7.考生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并追究法律责任。

  8.考生请由乌兰察布市职业学院北门进入考点,陪考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的车辆禁止进入学校考点,为避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和人员聚集,请考生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

  9.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8月2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电子凭证查验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对进入考场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实行“二码一证”联查,原则上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宜进入考场场所。每场次考试前,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行程码绿码及蒙速办健康码和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未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的考生,在出示本人行程码绿码及蒙速办健康码时,同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禁忌疾病诊断证明(纸质)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11.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考生须全 程佩戴口罩。

  12.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13.以上内容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及时获取考试信息及相关规定。

  乌兰察布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czj.wulanchabu.gov.cn/article/articleDetails.html?id=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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