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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高频习题及答案十三

来源:华课网校  [2021年1月2日]  【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中的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的是( )。

  A.甲将一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

  B.甲乙签订一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

  C.甲乙订立一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D.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选项A中,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也有明确的约定,因此属于定期租赁合同。选项BCD均属于不定期租赁。

  【单选题】乙承租甲的房屋,约定租赁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经甲同意,乙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赁期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直接向丙收取租金

  B.甲和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在转租期内失效

  C.甲有权解除乙和丙之间的转租合同

  D.若丙对房屋造成损害,甲有权向乙主张赔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屋租赁合同。(1)选项AB: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本题中,乙经甲同意转租,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而甲、丙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甲只能根据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向乙收取租金;(2)选项C: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选项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单选题】甲公司将一套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经询问确认乙公司无购买意向后,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才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简答题】2002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间平房经营日用品,双方约定,租用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6000元;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未就维修义务的承担作出约定。

  2003年7月,由于当地连日降雨,致使该租赁房屋承重墙下沉并出现了3厘米宽的裂缝,房屋有倒塌的危险。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无奈自己请来建筑队,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共花费人民币1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险仍未消除。

  当年10月,甲与乙结算当期的房租时,要求扣除其花费的维修费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随后搬离该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有权扣除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本题中,房屋出现倒塌危险的,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可以自行请人维修,但维修费用应由乙承担。

  (2)甲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2)甲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题中,乙的房屋经维修后仍有倒塌危险,危及甲的人身安全,因此甲有权解除合同。

  【简答题】(2015年)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2010年6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并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设施,乙公司拒绝。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欲出售该房屋,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

  甲公司于2012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租赁合同约定25年租期,只有20年的部分有效,剩余5年无效。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2)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3)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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