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经济法模拟题 >> 文章内容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题六

来源:华课网校  [2020年2月24日]  【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 )。

  A.购进货物用于职工食堂

  B.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购进货物用于无偿赠送其他单位

  D.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增值税项目,不视同销售货物。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有( )。

  A.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B.古旧图书

  C.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进口设备

  D.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答案】ABCD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免税项目的是( )。

  A.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B.装修公司提供的装饰服务

  C.婚介所提供的婚姻介绍服务

  D.托儿所提供的保育服务

  【答案】B

  【解析】(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选项D);(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选项A);(3)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选项C);(4)选项B:按照“销售服务——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更多中级会计师备考资料、讲义课程、考前试卷等,加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群:751815120,更有专业老师协助报名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在线题库

抢先试用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在线题库

抢先试用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在线题库

抢先试用

  【例题·多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发生的下列情形中,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有( )。

  A.用于集体福利

  B.因管理不善丢失

  C.用于对外投资

  D.用于免税项目

  【答案】ABD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抵扣的有( )。

  A.被执法机关依法销毁、拆除

  B.用于个人消费

  C.用于集体福利

  D.用于对外投资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属于非正常损失。(2)选项BC: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有(  )。

  A.为本单位员工无偿提供搬家运输服务

  B.向客户无偿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C.向子公司无偿提供运输服务

  D.为客户无偿提供广告设计服务

  【答案】BCD

  【解析】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性活动,不征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201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乙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所订立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2)选项C: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但丙对乙不具有代理权一事是知情的;(3)选项D: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应当在善意第三人撤销合同之前行使)。

  【例题·多选题】2019年3月18日,甲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简称乙公司)达成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2019年5月8日,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丙公司。乙公司得知要求甲公司不得向丙公司交付机床。根据物权法与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买卖机床合同效力待定

  B.甲公司与丙公司买卖机床合同有效

  C.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答案】BCD

  【解析】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AB)。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CD)。

  【例题·多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甲公司交房后,购房者乙却发现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20%,并且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同无效

  B.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C.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该合同可撤销(而非直接无效)。(2)选项C: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具体确定、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说明和允诺,视为要约。(3)选项D:该情形未在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范围内。

1 2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