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造价工程师 >> 江苏造价工程师 >> 江苏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通知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通知_第2页

来源: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16日]  【
摘要:江苏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18日9:00~27日16:00;网上缴费:8月19日-30日;准考证打印:10月23日~31日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9日~8月30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3日~10月3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免两科的考生应提供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者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5)增报专业的考生应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其他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2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1 2 3
责编:helan

上一篇:2021江苏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已公布

下一篇: 没有了

报名通关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报名指南

在线题库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