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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8-17   【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有序组织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工作。根据《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函〔2020〕7号)《关于印发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函〔2020〕8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内江市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0年8月21日-8月23日,以准考证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四段368号)。

  三、考试类别:中医执业医师(140)、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40)、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50)、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250)、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40)、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40)、临床执业医师(110)、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乡村全科助理医师(216)在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四段368号)考试。

  口腔执业医师(120)、口腔执业助理医师(220)、公共卫生执业医师(130)、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230)在国家基地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考试要求

  (一)考生考前应在家自行监测体温,如有异常,及时向考点报告,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二)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疾控专家和医疗救治专家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四)考生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疾控和医疗救治专家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通过专用通道,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考试,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安排。

  (五)考试当天,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请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位考生在准考证规定的到场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以便有序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入场。

  (六)考试入场前,所有考生必须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健康防疫码、《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责任承诺书》(见附件)。自觉在考场入口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体温正常者,方可从考试专用通道有序进入考试区域。入场时要注意行进速度和间距,保持“一米”距离。手机不支持申请健康码的(如老年机),请提前到所在村(社区)申报纸质健康码。

  (七)考生除身份证、准考证外,其余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试室。进入考试室之前,考生必须将手机、手表、电子产品及随身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严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监考人员的指引下,有序离场,并按照指示路线取包、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八)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诚信考试有关要求,如实进行相关信息报告,一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我考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特此公告。

  附件: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责任承诺书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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