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一级建造师 >> 法规知识 >> 模拟试题 >>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冲刺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020

9/15

华课网校

来源

  • 课程
  • 点赞
  • 收藏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冲刺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_第3页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D;2.B;3.D;4.B;5. B;

  6. B;7. D;8. A;9. A;10. D

  [解析]

  1.答案D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A、B、C选项不正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工作人员的惩罚决定属于行政处分范畴,适用申诉的救济程序,不可申请行政复议,故D选项为正确选项。

  2.答案B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行政复议范围。A选项为司法机关行为,C选项为民事行为,D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均非正确选项。B选项正确。

  3.答案D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菜地、滩涂、海城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其他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约定履行或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A、B、C选项分属以上第(1)、(2)、(3)项,均不正确。D选项中的“地方性法规”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我国尚未将之列人行政诉讼适用范围,为正确选项。

  4.答案B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被申请人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可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故B选项正确。

  二、多选题

  1. A. B;  2.A、B、D;  3.A、B、C;

  4.B、C、D;  5. A、C

  [解析]

  2.答案A、B、D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范围。下列事项应按规定的纠纷处理方式解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起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除C、E选项外,其他均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5.

  答案A、C

  《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华课网校2020年一建考试模拟考场整理了考试题库,含全真模考、智能云数据、自由组卷、专业答疑,考生可下载做题,在线体验

▔▔▔▔▔▔▔▔▔▔▔▔▔▔▔在线测试模拟试卷 ▔▔▔▔▔▔▔▔▔▔▔▔▔▔▔
高频易错考点卷   考前冲刺提分卷   全真模考预测卷
章节模拟测试卷   历年真题解析卷   强化巩固习题卷

  更多课程华课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尊享畅学班、菁英VIP班、基础班任你选择,全面讲解、剖析考点、掌握套路更多详情咨询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 

12 3

责编:yangliu1997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