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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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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经典知识点讲解:1A411010建筑设计

  1A411010  建筑设计

  1A411011 建筑物分类与构成体系

  一、建筑物的分类

  (一)按建筑物的用途分类

  按建筑物的用途通常可以将建筑物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

  1.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是为人们大量使用的非生产性建筑。根据具体使用功能的不同,它分为居住建筑(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1)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给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包括行政办公建筑、文教建筑、科研建筑、医疗建筑、商业建筑等。

  2.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是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称为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

  3.农业建筑

  农业建筑是指用于农业、牧业生产和加工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和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二)按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分类

  1.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应符合防火规范)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2.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民用建筑根据其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1A11011的规定。

  民用建筑的分类一览表 表1A11011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一类 '

二类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 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住. 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 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1. 建筑髙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 建筑髙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 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 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 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 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4.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 他高层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 单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 的其他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髙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 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3)同一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髙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 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 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 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人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 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 的部分,可不计人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三)按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

  可以分为大量性建筑和大型性建筑。

  (1)大量性建筑是指量大面广,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那些建筑,如住宅、学校、商店、医院等。

  (2)大型性建筑是指规模宏大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大型火车站和航空港、大型展览馆等。

  二、建筑物的构成

  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和设备体系组成。

  1. 结构体系

  结构体系承受竖向荷载和侧向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安全地传至地基,一般将其分为上部结构和地下结构:上部结构是指基础以上部分的建筑结构,包括墙、柱、梁、屋顶等;地下结构指建筑物的基础结构。

  2. 围护体系

  建筑物的围护体系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屋面、外墙围护出的内部空间,能够遮蔽外界恶劣气候的侵袭,同时也起到隔声的作用,从而保证使用人群的安全性和私密性。门是连接内外的通道,窗户可以透光、通气和开放视野,内墙将建筑物内部划分为不同的单元。

  3. 设备体系

  设备体系通常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其中供电系统分为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两部分,强电系统指供电、照明等,弱电系统指通信、信息、探测、报警等;给水系统为建筑物的使用人群提供饮用水和生活用水,排水系统排走建筑物内的污水;供热通风系统为建筑物内的使用人群提供舒适的环境。根据需要还有防盗报警,灾害探测,自动灭火等智能系统。

 

      1A411012 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设计除了应满足相关的建筑标准、规范等要求之外,原则上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满足建筑物的功能要求,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创造良好的空间环境,是建筑设计的首要任务。例如学校建筑设计,首先要满足教学活动的需要,教室设计应做到合理布局,使各类活动有序进行、动静分离、互不干扰;教学区应有便利的交通联系和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同时还要合理安排学生的课外和体育活动空间以及教师的办公室、卫生设备、储截空间等等。

  二、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规划设计是有效控制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所有建筑物的建造都应该纳人所在地规划控制的范围。城市规划通常会给某个建筑总体或单体提供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方式、部位等方面的设计依据。同时,规划还会对建筑提出形式、高度、色彩等方面的要求。建筑设计应当做到既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满足人们对良好视觉效果的需求,同时又是整个城市空间和谐乐章中的有机部分。新设计的单体建筑,应与所在基地形成协调的室外空间组合,创造出良好的室外环境。

  三、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

  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能为建筑物安全、有效地建造和使用提供基本保证。根据所设计项目建筑空间组合的特点,正确地选用相关的建筑材料和技术,尤其是适用的建筑结构体系、合理的构造方式以及可行的施工方案,可以做到高效率、低能耗,并兼顾建筑物在建造阶段及较长使用周期中的各种相关要求,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四、考虑建筑美观要求

  建筑物是社会物质和文化财富,它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需要考虑人们对建筑物在美观方面的要求,考虑建筑物所赋予人们精神上的感受。建筑设计要努力创造具有时代精神和延续文脉的建筑空间组合与建筑形象。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项目总投资一般是在项目立项的初始阶段就已经确定。在设计的各个阶段之所以要反复进行项目投资的估算、概算以及预算,就是要保证项目能够在给定的投资范围内得以实现或者根据实际悄况及时予以调整。设计和建造房屋要有周密的计划和核算,重视经济领域的客观规律,讲究经济效果,要提供在投资计划所允许的经济范畴之内运作的可能性。房屋设计的使用要求和技术措施,要和相应的造价、建筑标准统一起来。

责编:Cai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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