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教师招聘考试 >>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 >>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招聘公告 >> 2019河北唐山迁安教育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19河北唐山迁安教育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9-03-29  【

  2019河北唐山迁安教育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46名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2019年到河北师范大学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全额事业编制优秀教师46名,其中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7名、英语教师7名、物理教师8名、化学教师3名、生物教师8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5名、地理教师2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一批2019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后需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6、具有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迁安市2019年到河北师范大学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9年3月26日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和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春季校园双选会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9年3月28日13:00至17:30,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9年到河北师大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到河北师范大学四方广场招聘展位现场报名。选聘领导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3月28日下午在河北师范大学组织考试,具体事项以通知为准。

  1、适岗性评价。用人单位选派7名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5名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1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高中现行教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外张贴。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分报考学科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数少于选聘计划总人数时,空缺的数额从未聘用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面试地点公开栏内张贴拟聘用人员公示。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备案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合格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分报考学科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报考学科没有递补人员时,从未聘用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后确定为全额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迁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选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分学科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岗位。公开选聘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公告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13582518558,联系人:梁老师;教育部门联系电话:15369516141、13930588464,联系人:杨老师、徐老师。

  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迁安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迁安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6日

纠错评论责编:balabala123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