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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备考冲刺试题三_第11页

来源:考试网  [2016年1月6日]  【

  五、综合题

  61.(1)【答案】B

  【解析】选项A: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选项B:此考点是2011年新增知识点;选项C: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选项D: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人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2)【答案】ACD

  【解析】如果进口货物在国内用于销售等,其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3)【答案】A

  【解析】对于应缴纳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再除以1减消费税税率。

  (4)【答案】C

  【解析】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5)【答案】C

  62.(1)【答案】C

  【解析】张会计违反了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2)【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诚实守信的要求。本题四项均属于诚实守信的行为规范要求。

  (3)【答案】ABCD

  (4)【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坚持准则是会计人员做到依法办事的核心内容。

  (5)【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职业道德的概念。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责编:tanhui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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