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村官考试 >> 陕西村官考试 >> 2017柞水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公告

2017柞水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公告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17-09-22   【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创业施展才华,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商洛市委、政府两办印发《商洛市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的意见》(商办字〔2017〕87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资格条件

  (一)选聘职位

  详见《柞水县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职位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有奉献精神;

  2.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

  5.曾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选聘对象。

  (三)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柞水县两学一做办公室(县政府大院县信访局办公楼2楼北),电话0914-4343223。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选聘公告规定时间内需携带《柞水县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2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审查合格者予以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到县两学一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达到1.5: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报请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后开考。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加权,形成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柞水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5:1的比例确定,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如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

  4.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与计划选聘职数等比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依照国家“985”“211”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农业科技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专业大学生、志愿返乡创业人员的优先级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参照2017年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县卫计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政审材料、人事档案等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核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等相关情况。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

  六、公示

  根据选聘职位的要求和考试、体检、政审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步在柞水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12380、0914-4328073)反映。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聘用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原则上分配到本人出生地镇(办)工作,镇(办)籍没有选聘人员或人数不够的,在全县范围内合理调配。

  选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按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

  1.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参与村“两委”班子工作,主要承担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农村实用技术普及,农村人才培训培养,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推进“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党建领航脱贫攻坚等工作,完成镇办、村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月工资2500元,参照村干部补贴管理考核办法发放,基础工资占80%,绩效工资占20%,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后按考核等次发放到位。试用期间内,为聘用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薪酬工资和保险补贴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

  3.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的,可按个人贡献和经营效益情况提取一定收益分成或奖励。

  4.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首轮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考察合格的,在参加公务员招录时可优先推荐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基层事业单位招考招录时予以倾斜。

  5.首轮聘用期满后自愿留村工作并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工资标准就高不就低,新岗位低于原标准的,执行聘用工资标准。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可继续聘用,其工资参照村干部补贴增长机制调增,并继续缴纳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6.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办公、生活等必备条件,由所在镇(办)负责落实。

  7.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可凭选聘通知迁至工作所在村,也可迁至柞水县政府驻地街办社区。人事档案交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九、注意事项

  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由各镇办统一实行聘期管理,交县委组织部备案。一个聘期为3年(与村级班子届期同步)。对首轮聘用期满本人自愿并通过村级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转入村干部序列,不再续签聘用合同;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级班子,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两个聘用期满后仍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出路。

  两个附件请到柞水县政府网(www.snzs.gov.cn)下载。

  本《公告》由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职位需求表 2.

  附件2---柞水县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报名表

  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 柞水县人社局

  2017年9月22日

热点推荐:全国各省考试公告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报考条件 考试科目 报名入口 报名费用 考试内容 工资待遇

小编推荐:申论热点 申论范文 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热点 模拟试题 面试试题

纠错评论责编:Luffy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