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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前密训试题及答案7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1月5日]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C

【解析】选项A: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从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

【答案】C

【解析】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

【答案】B

【解析】选项B: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4.

【答案】D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以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该行为实质上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

【答案】C

【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6.

【答案】A

【解析】捐赠扣除限额=100000×(1-20%)×30%=24000(元),实际捐赠30000元,只能扣除24000元;陈某12月份取得董事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0×(1-20%)-24000]×40%-7000=15400(元)。

7.

【答案】B

【解析】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中方雇员,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为了有利于征管,采取由支付者一方减除费用的办法,即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才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8.

【答案】D

【解析】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意,公式(1)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所以,王某2014年10月取得的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0-3500-555×40%)÷(1-20%×40%)=6823.91(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应纳税额=6823.91×20%-555=809.78(元),王某应自己负担的个人所得税=809.78×60%=485.87(元)。

9.

【答案】B

【解析】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刘某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6-3500)×3%×16=720(元)。

10.

【答案】C

【解析】就企业而言,如果当月既有年终双薪,又有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合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判断张某取得双薪和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0000+50000)÷12=5000(元),适用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张某12月份取得双薪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20%-555=11445(元)。

11.

【答案】C

【解析】无税收协定适用的企业高管人员,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20000+30000-4800)×30%-2755]×20000/50000=4322(元)。

12.

【答案】C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13.

【答案】B

【解析】(1)先出版后连载取得的所得,属于两次所得,应分别计税;而对于连载取得的所得,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2)个人将其所得通过国家机关对受灾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3)8月份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不考虑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捐赠扣除限额=24000×30%=7200(元),实际捐赠额8000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因此,只能按照7200元在税前扣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7200)×20%×(1-30%)=2352(元)。(4)因在报刊上连载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6000+3000)×(1-20%)=72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20%×(1-30%)=1008(元)。(5)该作家上述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52+1008=3360(元)。

14.

【答案】A

【解析】选项A: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5.

【答案】B

【解析】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王某每月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00-800)×10%=270(元)。

16.

【答案】B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的抵免限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在英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元,所以该项所得应在我国补缴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来自意大利的中奖收入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抵免限额=10000×20%=2000(元)<2500元,不需要在我国补税。

17.

【答案】C

【解析】因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成本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作为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18.

【答案】D

【解析】选项A:拍卖受赠获得的物品,原值为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选项B:拍卖通过拍卖行拍得的物品,原值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选项C:拍卖祖传的藏品,原值为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

19.

【答案】C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减除定额800元或者定率20%。

20.

【答案】A

【解析】税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D

【解析】选项A: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E: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

【答案】BCE

【解析】选项A: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

【答案】BC

【解析】为了有效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国际上常用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4.

【答案】BDE

【解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5.

【答案】BCDE

【解析】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包括:(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考虑到远洋运输具有跨国流动的特性,因此,对远洋运输船员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扣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

6.

【答案】ADE

【解析】选项B: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7.

【答案】ABCE

【解析】选项D: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8.

【答案】ACE

【解析】选项B: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从该项转租收入中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D: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9.

【答案】ABE

【解析】选项C: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0.

【答案】AD

【解析】选项A:对于在境内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才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征税;选项D:对于在境内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如某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满90日,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

【答案】ABD

【解析】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12.

【答案】ABCE

【解析】选项D: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3.

【答案】ABDE

【解析】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14.

【答案】ABD

【解析】税法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答案】AE

【解析】个人转让股权时,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三、计算题

【答案】(1)C;(2)D;(3)B;(4)C

【解析】

(1)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张某3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500+1600-3500)×20%-555=565(元)。

(2)纳税人拍卖个人财产时,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某5月份拍卖字画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0×3%=9000(元)。

(3)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式子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张某10月份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0000×(7.5-4)=35000(元),35000÷12=291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916.67×10%-105)×12=2240(元)。

(4)国债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张某2014年获得的各项利息、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50%×20%+900×20%=260(元)。

四、综合题

【答案】(1)B;(2)B;(3)C;(4)A;(5)C;(6)B

【解析】

(1)王某取得的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800-3500)×10%-105=65(元),王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12=2500(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王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0%-105=2895(元),王某12月份取得的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5+2895=2960(元)。

(2)王某取得的稿酬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800)×20%×(1-30%)=28(元)。

(3)个人取得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超过336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4000-0)×(1-20%)]÷84%=3809.52(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09.52×20%=761.90(元)。

(4)王某转让债券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5)×10000-1000÷20000×10000-700]×20%=3760(元)。

(5)王某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0-50000)×20%=70000(元)。

(6)A国抵免限额=40000×(1-20%)×20%=6400(元)<8000元,不需要补税;B国抵免限额=10000×20%=2000(元)>1000元,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2000-1000=1000(元),王某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我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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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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