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税务师 >> 涉税相关法律 >> 模拟题 >> 文章内容

2020年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备考习题及答案(十二)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20年3月26日]  【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与该单位本身,不成立共同犯罪。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既遂。结果犯的犯罪既遂,指行为人实施终了《刑法》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并且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所以选项A说法正确。危险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的出现,作为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犯罪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即使没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也构成犯罪既遂。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行为犯的犯罪既遂,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法定的犯罪行为。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举动犯的犯罪既遂,不要求犯罪行为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实际危险,甚至也不要求犯罪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只要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完全符合犯罪构成。所以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选项D说法正确。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对中止犯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观方面。根据题中条件,甲为摆脱乙,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可能会发生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其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所以选项A说法正确。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如果某种行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就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某种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所以选项B、C说法正确。一个行为如果不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则不能认定为犯罪。不应受刑罚处罚与不需受刑罚处罚性质不同:前者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当然就不存在应受惩罚的问题;而后者,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本应惩罚,但考虑具体情况,从而免于刑事处罚,也就是说行为还是构成犯罪的,只是不予刑罚处罚。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6.【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属人管辖权。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而我国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7.【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的主观方面。张三为防水果被盗在果园周围私拉电网,其主观上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人触电死亡的后果,但为防盗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主观心态不是过失;同时,其私拉电网是为了防止水果被盗,主观上并不积极追求偷盗人死亡的后果,所以其主观心态也不是直接故意,实际上他对于偷水果的人的死亡后果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其主观心态是间接故意。

8.【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形态。本题中丙持匕首前往乙家的途中被卡车撞成重伤,此时丙尚未着手实施杀人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如购买某种物品、租借他人物品、盗窃他人物品作为犯罪工具,制造犯罪工具或改装物品使之适应犯罪需要,调查犯罪场所和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或者守候被害人到来,排除实施犯罪障碍,拟订实施犯罪计划以及其他犯罪预备行为等。

9.【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共同犯罪。(1)共同犯罪是指2人或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所以选项A错误。(2)简单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所以选项B错误。(3)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所以选项C错误。

10.【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11.【答案】D

【解析】选项ABC均为实质的一罪,但甲明显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购买危险物质和出售海洛因)应按“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12.【答案】B

【解析】(1)选项AB:我国公民在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一律适用我国《刑法》;(2)选项C:外国人在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3)选项D: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13.【答案】C

【解析】选项C: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如非法出售发票罪。

14.【答案】D

【解析】速记口诀:结合惯犯为法定,结果迹(继)象(想)是实质,连续牵手(收)要处断。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单位犯罪。《刑法》分则特别规定可以由单位实施的犯罪,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刑法》分则没有特别规定的,即使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所以选项A说法正确。单位犯罪是指单位本身犯罪,不是单位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共同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行为实际就是单位犯罪行为。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据此可知,对于单位只能适用罚金刑,不能适用没收财产。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具有双重性,即对于单位犯罪,原则上除了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所以选项E说法正确。

2.【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核实质的一罪。实质的一罪,也称形式上的数罪,指在外观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实质上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包括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继续犯。结合犯属于法定的一罪。所以选项B不符合题意。连续犯属于处断的一罪。所以选项C不符合题意。

3.【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1)罪刑法定原则;(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3)罪刑相当原则。

4.【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追诉时效。(1)在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A、B错误。(2)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E错误。(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是属于追诉时效的中断,所以选项D正确。

5.【答案】BE

【解析】选项A为实质的一罪,而本题甲在全过程中基于两个不同的故意,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应数罪并罚:(1)基于使用麻醉手段抢劫的故意,实施了抢劫行为(麻醉药已投入,行为进入实施阶段),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乙因事外出)未实施成功,构成抢劫罪未遂;(2)基于乘机盗窃的故意,实施成功盗窃2万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既遂。

6.【答案】AE

【解析】(1)选项B:14周岁≤X<16周岁,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2)选项C: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3)选项D: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选项B: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3)选项C:单位一般成员实施的犯罪,不属于单位犯罪;(4)选项D:为单位个别或少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不属于单位犯罪。

8.【答案】ACD

【解析】选项E:只要求故意犯罪,并不要求直接故意犯罪。

9.【答案】ABCE

【解析】(1)选项A: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2)选项B:同时犯不属于共同犯罪;(3)选项C: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4)选项E: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不属于共同犯罪。

10.【答案】AE

【解析】(1)选项A: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2)选项E: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 2 3
责编:jiaojiao95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