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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一)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9年11月9日]  【

  三、综合题

  【说明】专业阶段每年《税法》考试的综合题第二题为企业所得税(15-16分)。

  1.某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销售货物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对应成本为5100万元。

  (2)12月购入专门用于研发的新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按照5年计提折旧。

  (3)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700万元,与之相应的成本及税费为100万元。

  (4)当年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已独立核算管理)、业务招待费80万元。

  (5)当年发生销售费用18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500万元。

  (6)当年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

  (7)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80万元。

  (8)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400万元(含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3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8万元。

  (9)当年发生营业外支出共计130万元,其中违约金5万元,税收滞纳金7万元,补缴高管个人所得税15万元。

  (10)当年税金及附加科目共列支200万元。(其他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判断12月份购进新设备的成本能否一次性税前列支并说明理由。

  (2)计算当年的会计利润。

  (3)计算业务(3)中转让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4)计算业务(4)中研究开发费及业务招待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5)计算业务(5)中广告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6)计算业务(7)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7)计算业务(8)中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8)计算业务(9)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9)计算当年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当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不可以一次性列支。企业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生产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按照规定可以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超过100万元的不可以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2)当年的会计利润=8000-5100+700-100-800-1800-200+150+180-130-200=700(万元)

  (3)转让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700-100-500)×50%=550(万元)

  (4)研究开发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0×50%=200(万元)

  ——提示:2018年起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上调至75%。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0×60%=48(万元)>8700×5‰=43.5(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3.5=36.5(万元)

  (5)广告费扣除限额8700×15%=130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1305=195(万元)。

  (6)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

  (7)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100%,工资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14%=5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56=6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0×8%=3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32=1(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8=10(万元)

  (8)企业缴纳的税收滞纳金7万元和补缴高管的个人所得税15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业务(9)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万元。

  (9)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700-550-200+36.5+195-50+64+1+10-150(国债利息)+22=78.5(万元)

  (10)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8.5×15%=11.78(万元)

  2.某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会计自行核算取得营业收入250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0万元、投资收益1000万元,扣除营业成本1200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0万元、税金及附加300万元、管理费用6000万元、销售费用5000万元、财务费用2000万元,企业自行核算实现年度利润总额2700万元。2019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2月28日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将一处价值600万元的仓库对外出租,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30万元,未计算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

  (2)与境内关联企业签订资产交换协议,以成本300万元,不含税售价400万元的中央空调换入等值设备一台,会计上未做收入核算,未计算缴纳印花税。

  (3)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500万元,广告费3000万元。

  (4)上年结转未抵扣的广告费850万元。

  (5)管理费用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2000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80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2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50万元。

  (7)该企业接受境内关联企业甲公司权益性投资金额2000万元。2018年以年利率6%向甲公司借款5000万元,支付利息30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该企业实际税负高于甲公司,并无法提供资料证明其借款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8)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援建希望小学捐款400万元,并取得合法票据。

  (9)购进属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房产税房产余值减除比例为30%,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0.3‰,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1‰,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印花税。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4.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研发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公益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1.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应缴纳的房产税=600×(1-30%)×2÷12×1.2%+30×12%=4.44(万元)

  应缴纳的印花税=30×1‰=0.03(万元)

  2.以货换货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应缴纳的印花税=(400+400)×0.3‰=0.24(万元)

  3.会计利润总额=2700+(400-300)-4.44-0.03-0.24=2795.29(万元)

  4.当期销售(营业)收入=25000+400=2540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25400×15%=3810(万元)

  实际发生3000万元,准予全额扣除,同时上年超限额广告费可结转扣除810万元,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10万元。

  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5000+400)×0.5%=127(万元)小于500×60%=300(万元),只能扣除127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127=373(万元)

  6.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200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75%,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75%=1500(万元)

  7.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8000×14%=1120(万元),实际发生1200万元,纳税调增80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8000×2%=160(万元),实际发生150万元,不作调整。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8000×8%=640(万元),实际发生额250万元,不作调整。

  “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8.本题中债资比例为5000÷2000=2.5,大于标准比例2,准予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2000×2×5%=2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200=100(万元)

  9.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795.29×12%=335.43(万元),实际捐赠额4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335.43=64.57(万元)

  10.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795.29-810+373-1500+80+100+64.57=1102.86(万元)

  11.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102.86×25%-500×10%=225.72(万元)

  3.位于市区的某制药公司由外商持股75%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5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税金及附加420万元,管理费用55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20万元。当年发生的其中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向境外股东企业支付全年技术咨询指导费120万元。境外股东企业常年派遣指导专员驻本公司并对其工作成果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对其业绩进行考核评估。

  (2)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2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4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8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未扣除额为5万元。另为投资者支付商业保险费10万元。

  (3)发生广告费支出800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

  (4)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发生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且未形成无形资产。

  (5)对外捐赠货币资金140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12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

  (6)为治理污水排放,当年购置污水处理设备并投入使用,设备购置价不含增值税为256.4万元。处理公共污水,当年取得收入20万元,相应的成本费用支出为12万元。

  (7)撤回对某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100万元,其中含原投资成本60万元,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0万元。(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因境外股东企业在中国境内会计账簿不健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技术咨询指导劳务的利润率为20%且指定该制药公司为其税款扣缴义务人;购进的污水处理设备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设备。)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在业务(1)中该制药公司应当扣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金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制药公司201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该制药企业应当扣缴企业所得税=120÷(1+6%)×20%×25%=5.66(万元)

  应当扣缴增值税=120÷(1+6%)×6%=6.79(万元)

  应当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79×7%=0.48(万元)

  应当扣缴教育费附加=6.79×3%=0.20(万元)

  应当扣缴地方教育附加=6.79×2%=0.14(万元)

  (2)残疾人员工资40万元另按100%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可以扣除的福利费限额=1200×14%=168(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168=12(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1200×2%=24(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4=1(万元)

  可以扣除的教育经费限额=1200×8%=96(万元)

  教育经费支出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结转的扣除额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基数=5500+400=59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5900×30%=1770(万元)

  当年发生的800万元广告费无需作纳税调增,但非广告性质的赞助50万元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5900×5‰=29.5(万元)

  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2=60×60%=36(万元)

  扣除限额29.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29.5=30.5(万元)

  (4)研发费用另按75%加计扣除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75%=75(万元)

  (5)会计利润=5500+400+300-2800-300-210-420-550-900-180+120=960(万元)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960×12%=115.2(万元)

  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120万元应作纳税调增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5.2=4.8(万元)

  另外,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6)可以抵免的应纳所得税额=256.4×10%=25.64(万元)

  可以免税的所得额=20-12=8(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8)会计利润=96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60-40+12+1-5+10+50+30.5-75+4.8+20-8-10=950.3(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50.3×25%-25.64=211.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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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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