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钱某与孙某签订100万元的借款合同,赵某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章,并注明若钱某不能履行债务,本人将承担保证责任。2018年3月1日主债务履行期满,钱某无力偿还,且下落不明,孙某要求赵某承担保证责任,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因赵某未与孙某签订保证合同,因此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B.赵某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C.赵某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赵某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保证。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故A错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故B正确,C错误。赵某作为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故D错误。
12.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同时由丙公司和丁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的保证责任承担比例为4: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甲公司无力清偿乙银行的贷款本息。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可以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B.乙银行可以先要求丙公司与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
D.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仍未受清偿的部分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40%丁公司承担60%
E.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仍未受清偿的部分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100%的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共同担保下的保证责任。同一债权下既有人保也有物保,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前提下,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该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丙与丁之间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故A、B错误;C、D、E正确。
13.甲于2016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三方约定:甲应于2017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若本案中的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截止于2017年2月1日,则丙承担保证责任期间截止日期是( )。
A.2017年2月1日
B.2017年3月5日
C.2017年9月5日
D.2019年3月5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在债权人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3.甲餐厅承接乙的婚宴。双方约定:婚宴共办酒席20桌,每桌2000元;乙先行向甲餐厅支付定金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合同订立后,乙未依约向甲支付定金。婚宴前一天,乙因故通知甲取消婚宴。甲要求乙依约支付1万元定金与5000元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餐厅应在1万元定金与5000元违约金之间择一向乙主张,因为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B.甲餐厅仅有权请求乙支付8000元定金,因为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C.甲餐厅无权请求乙支付定金,因为乙未实际交付定金,定金条款尚未生效
D.甲餐厅无权请求乙支付定金,因为定金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条款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定金。定金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必须交付定金后才能生效。
1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可以解除的有( )。
A.甲公司与乙服装厂签订合同订购一批服装,双方约定3个月后交货,合同履行期间,乙厂所在地发生洪涝灾害致停产,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B.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的一批专利产品,双方约定1个月后交货,10日后乙公司告知因专利许可到期,现有库存无法履行合同
C.甲公司与乙服装厂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服装,双方谈妥4月1日交货,由于暴雨导致运输困难,乙服装厂于4月3日才将服装运至甲公司
D.赵某向某珠宝公司定制了一条钻石项链,准备于4月1日女友生日时求婚使用,3月31日珠宝公司电话通知赵某,钻石项链尚未加工完成,要于4月3日才能交付
E.赵某订购一辆进口汽车,双方谈妥7月1日交货,7月1日赵某向4S店催要,4S店称车辆尚未完成报关手续,并与赵某约定10日后交付,但直至7月15日仍未交付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解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当事人尽可以行使解除权,故A可以解除;履行期间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故B可以解除;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是迟延履行并不必然导致解除权的产生。C错误;选项D是可以解除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过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则可以解除债务,选项E正确。
15.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对上述债权债务的转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转让债权应经乙公司同意
B.甲公司的债权转让行为有效
C.丙公司转移债务应经乙公司同意
D.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丁公司主张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债权债务转移。债权转移,无须债务人同意,应当通知债务人,故A错误,B正确。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故丙公司转移债务需要经过乙公司同意,C正确;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故D正确
1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要约不得撤销的有( )。
A.赵某向甲公司发出购买一批电视机的要约,并注明“我方将保持要约中列举的条件不变,直到你方答复为止”
B.钱某向乙公司发出购买一台机械的要约,并注明“是否同意请于4月1日前答复”
C.孙某向丙服装厂发出定制一批西服的要约,并注明“如同意,请尽快安排发货”,丙服装厂为此购入了专门用于制作该批西服的面料
D.6月1日丁公司收到苏某定制一红木八仙桌的要约,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当天并未答复,6月2日收到苏某撤销要约的通知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不可撤销的要约:“(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17.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某专利产品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该产品1000箱,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货款,乙于收到货款后10日内发货。3月25日,甲调查发现,乙的专利使用许可于3月31日到期,目前库存专利产品仅剩600箱,且其中大部分已销售给丙公司。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3月3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违约,乙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向甲发货
B.甲无权暂不付款,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己方义务
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D.若乙证明其他库房尚有专利产品2000箱,足以履行合同义务,则甲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乙付款
E.若乙在证明履行能力后,甲仍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者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履行中止的,应当能及时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证明自己的能力,甲未在规定期间内付款,经过乙催告后,仍未付款的,乙可以解除合同。故A、B、E错误,选项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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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甲对乙享有200万元的债权,已经到期,但乙一直宣称没有能力偿还。甲经调查发现,乙对丙享有50万元的未到期债权;丁因赌球欠乙2万元;乙因在一次事故中造成人身伤害,可获得赔偿80万元;财产损失可获得赔偿30万元;因继承关系取得父亲存在银行的1万元存款。乙对上述债权均怠于行使。根据合同保全措施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对丙的50万元债权甲可以行使代位权
B.乙对丁的2万元债D行使代位权
C.人身伤害赔偿80万元甲可以行使代位权
D.财产损失赔偿30万元甲可以行使代位权
E.继承的银行存款1万元甲可以行使代位权
F.甲行使代位权应当以乙为被告
G.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当由乙承担
『正确答案』DG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但代位权行使一定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故A错误;代位权行使,一定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丁因为赌球欠乙的2万元不合法不可以行使;选项B错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选项C、E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故F错误;代位权诉讼的费用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故G正确。
19.2018年8月8日赵某欠苏某的250万元欠款已到清偿期限,但赵某一直宣称无力偿还。苏某经调查发现,2017年6月高某欠赵某的150万元欠款到期,赵某明确表示放弃债权。2017年10月借给罗某的1年期借款100万元,目前尚未到期,但赵某已明确表示放弃债权。2018年4月赵某明确告知孙某不想还苏某的钱,并将自己的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朋友孙某,该车的市场价为80万元,2018年5月赵某宣称自己要出家清修,将自己的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朋友吴某,该房屋的市场价为100万元。2018年8月赵某将自己的现金70万元,无偿赠送给弟弟赵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苏某可以到法院主张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赵某对高某的债权
B.苏某可以通知高某撤销赵某放弃债权的行为
C.苏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赵某放弃对高某债权的行为
D.苏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赵某放弃对罗某债权的行为
E.苏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赵某以不合理的低价对孙某转让汽车的行为
F.苏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赵某以不合理的低价对吴某转让房屋的行为
G.苏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赵某对赵二的无偿赠送行为
H.苏某应将赵某列为被告
I.如果苏某胜诉,赵某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正确答案』CDEGHI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人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代位权为怠于行使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此题为债务人主动减少了财产行为,危机到了债权人的权利,故不适用于代位权,选项A错误;撤销权应该通过法院行使权利,故选项B错误;赵某对于善意第三人的转让不可撤销,故选项E错误;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0.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80%的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了30%的价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
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中一物多卖的情况,一物多卖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均有效。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过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交付>支付价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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