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资格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 考试辅导 >> 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 2017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实务易考点:关于音像制品进口的规定

2017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实务易考点:关于音像制品进口的规定

来源:华课网校  [ 2017年06月07日 ]  【

2017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实务易考点:关于音像制品进口的规定

  规定一:

  凡从外国进口音像制品成品和进口用于出版、信息网络传播及其他用途的音像制品,均应按《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我国文化部和海关总署于2002年4月17日发布)执行;

  从我国港、澳、台地区进口音像制品,也应参照执行该规章;

  规定二:

  音像出版单位可在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内从事进口音像制品的出版业务;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应当报新闻出版总署进行内容审查。

  (申报材料包括:进口录音(像)制品报审表;著作权贸易协议(中外文文本)草案,原始著作权证明书,著作权授权书和国家著作权认证机构的登记认证文件;节目样片;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根据国家版权局规定,音像出版单位出版进口音像制品,应将著作权贸易协议、原始著作权证明书、著作权授权书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由该中心对申请登记的文件进行审查和认证后,报国家版权局审批。)

  规定三:

  进口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报送总署进行内容审查的样片原有名称和内容;

  进口单位与对方签订的音像制品进口协议(或合同)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规定四:

  总署设立进口音像制品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进口音像制品的内容;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进口单位申报材料和报审样品,并组织专家进行内容审查;

  总署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发给《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

  不批准的,发给《进口音像制品审查通知单》并说明理由;

  音像制品进口单位凭总署进口音像制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母带(或母盘)的进口手续。

  规定五:

  音像出版单位出版进口音像制品应当符合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文件要求,不得擅自变更节目名称和增删节目内容;

  出版进口音像制品必须在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总署的进口批准文件的文号,要使用经批准的中文节目名称,外语节目应当在音像制品及封面包装上标明中外文名称;

  音像出版单位还应在音像制品上标明国家版权局登记认证的登记号;

  出版进口音像制品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公布的语言文字规范;

  进口单位应当在进口音像制品出版后30日内将样品报总署备案;

  在经批准进口出版的音像制品著作权授权期限内,不得进口该音像制品成品;

  经总署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未出版发行的,进口单位应当报总署备案并说明原因;决定终止进口的,由总署撤销其进口批准文号。

  考后关注2017年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时间10月15日

  2017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报考条件 备考专题 2016出版证书信息

  小编推荐2017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在线题库已上线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交流讨论专区

  2016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时间地点材料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7年出版专业资格精品VIP班赠送教材;免费邮寄到家:含各章节重要考点、历年常考试题、章节深度训练; 内部资料,导师全程跟踪辅导;在线答疑,跟导师互动,快速解决疑难问题;在线模考,数万道精选试题,覆盖全部考点;考试不通过,重修至通关。 >>点击进入报名

  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华课网校校出版专业资格班 精品VIP班 全程班套餐 单科辅导报名<<<<

责编:chenzhu

报名指南

出版专业备考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更多+ 焚题库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焚题库
  • 职业资格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