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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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章节考点:股票发行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9月30日]  【

  (二)承销制度

  1.概念

  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的行为。

  2.分类

  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10日,不能超过90日。

  (1)股票代销

  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2)股票包销

  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

  【考点四】股票的无纸化发行和初始登记制度

  建议关注股票的无纸化发行和初始登记制度。

  (一)股票的无纸化发行

  所谓无纸化证券,即不以纸质凭证为表现形式,而仅是记录在特定的账簿存管,并通过对账簿的管理来行使证券上的权利。

  我国目前已实现了股票完全的无纸化发行和交易。

  提高了证券市场的交易效率,增强了市场流动性

  (二)股票的初始登记制度

  股票初始登记包括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登记、增发新股登记、送股(或转增股本)登记和配股登记等。

  1.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登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证券发行人提供的证券登记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其申报的证券登记数据,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的初始登记。

  2.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决议中红利分配方案确定的送股比例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按照股东数据库中股东的持股数,主动为其增加股数,从而自动完成送股的股份登记手续

  3.配股登记

  认购缴款结束后,由登记结算公司主动为认购缴款的股东在相应的股票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股数

  【考点五】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

  建议关注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

  掌握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

  (3)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4)生产经营合法;

  (5)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

  (6)股权清晰;

  (7)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

  (8)发行人应规范运行。

  2.发行人的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1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5)本次发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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