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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讲义: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

来源:考试网  [2018年3月27日]  【

  【考点三】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

  (一)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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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相关内容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犯罪主观主观方面是故意

  犯罪客体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犯罪客观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3)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4)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三)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法律责任

  1.《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集资诈骗罪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第一百九十九条对部分金融诈骗罪的死刑的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第二百条对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的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第三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例题·多选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 )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A.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B.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C.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D.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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