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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听课笔记5

来源:考试网 [ 2014年12月25日 ] 【大 中 小】

  第四章认识论

    第一节认识论的本质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一)、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对立(反映论和先验论的对立)

  1、唯物主义认识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前提出发,贯彻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坚持反映论原则

  2、唯心主义认识论以意识的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贯彻了从思想感觉到物的路线,坚持先验论原则。

  (二)、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定义

  可知论:是主张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认为世界是能够被认识的,一切唯物主义反映论都是可知论,彻底的唯心主义,也是可知论。

  不可知论:否认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否认人能认识世界或能彻底认识世界,其代表人物是休谟和康德。

  只有马哲把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才能彻底驳倒不可知论。

  (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定义(简答)(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或能动的反引论和直观被动反映论的对立)

  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都坚持反映论和可知论,都与唯心主义认识论根本对立。

  但也有本质区别:

  A、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离开社会实践考察认识问题看不到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

  B、离开辩证法考察认识问题,不了解物质是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因而是消极直观被动的反映论,是机械反映论。

  不同:辩证唯物认识论:

  A、把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

  B、把辩证法运用到反映论,揭示了辩证发展的普遍规律,所以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对客体能动革命反映论。

  1、能动的反映是摹写和创造的统一。

  ①能动的反映具有摹写性,反映的摹写性决定了反应的客观性。

  ②能动的反映也具有创造性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活动。

  ③能动的反映是摹写于创造的统一,否认其摹写性客观性是唯心主义认识论,否认其创造性是,旧唯物主义认识论。

  2、认识主体和客体的属性,形式,关系

  认识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

  认识客体是进入实践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客观存在,是是简和认识的纵观。

  认识主体的属性:1自然性,2意识性,3社会性,4实践性

  认识主体的基本形式:1个人主体,2集团主体,3类主体

  主体和主管既相联系又相区别。

  主体包括主观。

  认识客体的属性:1客观性,2对象性,3社会历史性

  认识客体的形式:1自然客体,2社会课题3精神客体

  客体不等于客观。

  二者的关系:

  1、认识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之间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即认

  识关系。

  2、二者之间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这是认识关系的基础,是最基本的关系。

  即实践关系,这是人事关系的基础,是最基本的关系。

  3、二者相互作用,主体对客体有能动作用,客体对主体有制约作用。

  二、实践的特点和形式:

  实践的含义: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体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实践的特点:

  A、它是客观的感性物质活动,具有客观物质性。

  B、实践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具有自觉能动性。

  C、它是历史发展着的社会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

  D、它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

  (一)、实践的基本形式(简答)

  1.生产实践它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产生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2.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它是处理人与人之家关系的活动。

  (二)、科学实践也是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探索性常识的实践活动。(定义)(实践和试验的关系)

  实践包含试验,试验时实践的一种表现形式。

  三、实践和认识的相互关系(作用)及其意义。

  (一)、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选择)

  1、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或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或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③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2、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简答或联系意义出论述题)

  ①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只有与人的实践需要相关的事物才成为人的认识对象;

  ②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能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3、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并阐述参加社会实践与学习书本知识的关系(论述)

  直接经验:是人们亲身实践所获得的经验和知识;

  间接经验:是人们从书本上或他人那里获得的经验和知识。

  ①承认知识来自实践并不排除接受间接经验;

  ②直接经验是源,间接经验是流,二者是源和流的关系;

  ③一切认识归根结底都是从实践中来的。

  参加社会实践与学习书本知识的关系:

  ①只有参加实践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才能理解和接受书本知识。

  ②对每个人来讲不可能也不必要事事都亲自去实践,一个人的知识大量是从间接经验、书本知识中得来的,所以一个人不仅要实践并且要学习书本知识,接受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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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husi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