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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考《课程与教学论》章节习题:第6章_第3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5月17日]  【

  21.评析“学生特殊客体论”。

  我国的教育理论和实践中有这样一种观点: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学生是客体,但学生是一种特殊的客体,他拥有自觉的能动性。这种观点简称为“学生特殊客体论”。这种观点与教师中心论相比有所进步,但并未脱离教师中心论的窠臼,因为学生尽管具有自觉能动性,尽管是特殊的,但当他被置于客体地位的时候,他的自觉能动性不过表现在怎样做客体方面。

  22.评析“主导主体论”。

  我国的教育理论和实践中还有这样一种观点: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这种观点简称为“主导主体论”。这种观点明确地承认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与以往观点相比有重大进步。但这种观点一会承认教师的主导作用,一会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有自相矛盾的地方。所以,它只是试图调和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认,但并未真正超越它们。

  23.分析“教学认识过程的本质是间接性”。

  (1)教学认识过程的本质是间接性,即是说儿童的认识是以间接经验为主,教学的主要目标是指向于儿童间接经验的学习。

  (2)这种观点并未真正揭示教学认识过程的本质。

  (3)人的认识遵循着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辩证统一的规律。人在认识、探究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离不开间接经验的支持,离开了间接经验,人的直接经验会变得非常狭窄、非常局限。间接经验又是基于直接经验和为了直接经验的,也就是说,间接经验通过转化为直接经验而起作用,其存在的意义也在于拓展人的直接经验并进而提高人们认识、探究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4)儿童的认识也遵循着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辩证统一的规律,但儿童学习的间接经验是经过系统设计并以课程的形态呈现出来的。儿童在探究知识的过程中的直接体验具有很大的教育价值和身心发展的价值。但当间接经验脱离儿童的直接经验或者使儿童的直接经验仅处于辅助地位的时候,这种间接经验非但不会促进发展反而很有可能抑制发展。

  24.课程实施与教学的关系。(301页)

  课程实施与教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属于不同的研究领域,但二者在内涵上又颇多重叠。

  (1)课程实施与教学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课程实施在内涵上所涉及的范围要比教学广。课程实施涉及到整个教育系统的变化以及对教育系统提供支持的社会系统的相应变化;而教学主要指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中的互动行为。

  ②课程实施与教学分属于不同的研究领域,对二者进行研究的侧重点有别。课程实施的研究主要探讨对课程变革计划的实施程度、影响课程实施的因素、课程变革计划与实践情境的相互适应机制、教师与学生创生课程的过程等等;而教学研究主要探讨教师的教授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及二者之间的互动机制。

  (2)课程与教学又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联系性。

  ①课程实施内在地整合了教学,教学是课程实施的核心环节和基本途径。

  ②课程实施研究与教学研究具有内在的互补性。教学研究有助于理解课程实施过程的内在机制;课程实施研究有助于理解教学的本质,从而为教学设计过程提供新的视野。

  25.忠实取向视野中教学设计的特征。

  (1)教学设计是一种工程,一种技术。

  (2)教学设计本质上是排斥教师的。

  (3)学生被孤立在教学设计之外。

  26.相互适应取向视野中教学设计的特征。

  (1)教学设计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作用的实践活动。

  (2)教师开始进入教学设计过程。

  (3)学生开始进入教学设计过程。

  27.课程创生取向视野中教学设计的特征。

  (1)教学设计是一个持续创造的过程,指向于人的解放。

  (2)教师是教学设计的主体。

  (3)学生是教学设计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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