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邪
①:含义:
作为人体之火,(1)是指生理状态的火,称之为“少火”。“少火”表现为人体的阳气,属人体正气。(2)病理的火,称之为“壮火”。在“壮火”中,有外来六淫之火,叫“外火”。也有脏腑功能失调而表现出的火,叫“内火”。“少火生气,壮火食气”《内经》。
②:火邪的性质和致病特点:
(1)火性燔灼。是指火邪侵犯人体,会表现出鲜明的热象,或局部,或全身,热象异常显著。如:高热、脉数。
(2)火性炎上。病变多出现在上部,如:面红耳赤,口舌糜烂,齿龈肿痛(胃火),等。
(3)伤津耗气。迫津外泄,汗出、渴饮、便结、尿少等,气随津耗,少气懒言,肢倦乏力等(气虚)。【没有达到暑邪耗气的程度。】
(4)生风动血。生风:热极生风(肝风内动的一类)而出现高热、神昏、抽搐等;动血:迫血妄行而出现各种出血。
(5)易致肿疡。腐蚀血肉,(热入血分,血有热,热与肌肉交织在一起,腐蚀肌肉,叫腐蚀血肉)。发为痈疽疮疡,以局部“红肿热痛”为特征。“诸痛疡疮,皆属于火”《内经》。
(6)易扰心神。火扰心神则心烦失眠,狂躁谵语,神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