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考试用书 | 培训课程 | 模拟考场  
  当前位置: 中华考试网 >> 中考 >> 中考资讯 >> 政策大纲 >> 文章内容
  

2017年广州市异地中考政策

来源:金羊网(广州)   收藏本页   【 】  [ 2017年3月8日 ]

  2017年是广州市全面实施异地中考政策的第一年,随迁子女如何报考成为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了解到,符合“四个3”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应届生,可报考公办普高。所谓“四个3”,即父亲或母亲在广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州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广州市招考办主任林洽生表示:“对于想报考我市公办高中又不符合四个3条件的异地户籍考生,家长可作如下补救措施:比如房屋租赁的备案、居住证的登记和社保的补交,考生和家长可在3月31日之前补齐相关手续。”

  据悉,4月14日前,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询各项审核结果。对审核有异议的,考生须在4月21日前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并将相关部门的复核结论材料提交学校,由学校在审核系统申请重新审核。逾期不再办理重新审核。5月12日前,学校将公示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

我要提问】【本文纠错】【告诉好友】【打印此文】【返回顶部
将中华自考网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中华自考网 | 复制本页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 | 申请链接 TOP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站内导航
Copyright © 2006-2019 中华考试网(Exam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