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经济法模拟题 >> 文章内容

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模拟测评题及答案十一

来源:华课网校  [2021年12月13日]  【

  【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刘某食用新鲜草莓

  B.王某与机器人对弈

  C.张某观测宇宙黑洞

  D.李某购买考试教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都不产生民事法律后果,不是民事法律行为。选项D属于买卖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陈某拾得一个钱包

  B.李某种植果树

  C.杨某与某商场签订购买机器的合同

  D.王某盗窃他人财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无需意思表示,选项D属于侵权行为,都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微信扫描下面的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做题方便简洁

  【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双方对法律行为无效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B.无效的法律行为,从行为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C.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D.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法律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并返还第三人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单选题】孙某与赵某约定,赵某若于年内结婚,孙某将把其名下一套房屋借给赵某使用1年。该约定的性质是()。

  A.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B.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

  D.不属于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B:期限必 然会到来,条件不一定会成就。赵某年内不一定结婚,所以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选项CD: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孙某与赵某之间的约定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故属于多方法律行为。

  【多选题】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中,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有()。

  A.张某,20周岁,待业人员,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B.刘某,16周岁,网店店主,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

  C.李某,18周岁,大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由父母负担

  D.王某,7周岁,小学生,已参与拍摄电视剧两部,获酬3000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选项A: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B: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判断题】甲公司以厂房抵押向乙银行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则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是从合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

  【判断题】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法院宣告其无效时失去法律约束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判断题】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李某是否结婚是不确定的,因此本题是附条件,不是附期限。

  【简答题】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2010年6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并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设施,乙公司拒绝。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欲出售该房屋,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

  甲公司于2012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1)【问题】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20年的部分有效,5年的部分无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本题中,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中的20年的部分是符合规定的,5年的部分无效。

  (2)【问题】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题中,乙公司改建休息室、安装整体橱柜等设施,未经甲公司同意,所以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

  (3)【问题】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继续有效。根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