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经济法模拟题 >> 文章内容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试卷及答案一_第7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5月7日]  【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选项 ABC: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答案】 B

  【解析】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

  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根据。选项 A、选项 D

  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选项 C 所述的合同生效条件是不合法的。

  3、

  【答案】C

  【解析】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本题是在开庭时提出,视为仲

  裁协议有效,仲裁庭继续仲裁。

  4、

  【答案】 B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本题选项 B 为房屋使用权,而非房

  屋所有权,故不得用来出资。

  5、

  【答案】 C

  【解析】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五种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

  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第三,

  持有公司股份 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

  【答案】A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A 正确。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B 错误。公司

  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决定,CD 错误。

  7、

  【答案】 A

  【解析】 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第三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

  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

  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本题中 BCD 选项均以否定合同为前提,

  违背了上述规定,故本题只有选项 A 正确。

  8、

  【答案】 C

  【解析】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

  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

  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9、

  【答案】A

  【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

  任。

  10、

  【答案】 D

  【解析】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

  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因此选项 ABC 均不正确。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

  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因此选项 D 是正确的。

  11、

  【答案】 C

  【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该公司所有。

  12、

  【答案】 C

  【解析】 保险人的解除合同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13、

  【答案】 D

  【解析】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

  14、

  【答案】B

  【解析】选项 BC: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15、

  【答案】 D

  【解析】 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

  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票据责任)。因此选项 D 的说法是错误的。

  16、

  【答案】 B

  【解析】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本题中

  的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本题中的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17、

  【答案】 B

  【解析】 选项 ACD 适用 17%税率征收增值税。

  18、

  【答案】 B

  【解析】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因此该企业应纳增值税=550×200×(1-10%)×17%=16830

  (元)。

  19、

  【答案】 A

  【解析】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料进口免税,加工后复出口不办理退税。

  20、

  【答案】A

  【解析】(1)选项 A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增值税不视同销售;将外

  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增值税视同销售。(2)选项 BC: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

  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增值税均视同销售。

  21、

  【答案】B

  【解析】应缴纳增值税=100×17%-80×17%=3.4(万元)。

  22、

  【答案】 A

  【解析】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

  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3、

  【答案】 B

  【解析】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

  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适

  用税率为 20%。

  24、

  【答案】 A

  【解析】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

  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20×60%=12(万元),2000×5‰=10(万元),

  两者相比择其小者,即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10 万元。

  25、

  【答案】 C

  【解析】 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所以 2016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4000-20=3980(万元)。

  26、

  【答案】 D

  【解析】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

  给上述人员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27、

  【答案】B

  【解析】2017 年度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200×8%=96 万元,实际支出 120 万元,纳税

  调增 120-96=24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50+24=274 万元,应纳税额=274×15%=41.1 万元。

  28、

  【答案】 B

  【解析】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编制,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

  排国家确定的重点支出。

  29、

  【答案】 D

  【解析】 根据规定,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1)专利权的期限届满的;(2)没有按照

  规定缴纳年费的;(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的;(4)专利权人死亡,无继承人

  或受遗赠人的。

  30、

  【答案】A

  【解析】(1)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

  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张某及其团队接受甲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而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

  发明创造。(2)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原则上属于单位,但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

  完成的可以另行约定;在本题中,相关发明创造属于接受工作任务(而非利用本单位物质技

  术条件)完成,专利申请权依照法律规定归甲公司享有。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 ABC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4)法律规定的其

  他情形。选项 D 属于委托代理的终止事由。

  2、

  【答案】 ABD

  【解析】 C 选项引起诉讼时效中止而不是中断。

  3、

  【答案】 ACD

  【解析】 现行公司法取消了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的限制。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

  【答案】 AB

  【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

  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选项 C 错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不需要经过

  全体合伙人同意,因此选项 D 错误。

  5、

  【答案】AD

  【解析】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

  法宣告死亡;(二)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或者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四)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

  【答案】 BD

  【解析】 除满足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一般条件外,上市公司配股还应符合的条件:(1)拟

  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 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7、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四个选项表述正确。

  8、

  【答案】 AC

  【解析】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9、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四个选项表述正确。

  10、

  【答案】 ABCD

  【解析】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债务不得抵销:(1)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有些合同不

  实际履行就不能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如债务标的为劳务的合同,如咨询、培训、医疗合同。

  (2)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4)因故意

  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这种债务是对被害人的赔偿,如允许抵销,则意味着可以用金钱

  补偿对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任意侵犯,是有悖社会正义的。(5)法律规定不得抵销

  的其他情形。如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已无处分权,不能用来抵销债

  务。

  11、

  【答案】 ABC

  【解析】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

  售行为无销售额的,税务机关依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

  销售价格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组成计税价格,

  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12、

  【答案】 ABCD

  【解析】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

  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

  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13、

  【答案】 AD

  【解析】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 B

  错误;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

  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选项 C 错误。

  14、

  【答案】 ABD

  【解析】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乡、民族

  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

  15、

  【答案】AC

  【解析】选项 B,邀请招标应当至少邀请 3 家供应商。选项 D,在询价采购方式下,为保证

  满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应对供应商一次报出的价格进行反

  复分析和比较,而不是多次的。

  三、判断题

  1、

  【答案】×

  【解析】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2、

  【答案】√

  【解析】 本题表述正确。

  3、

  【答案】√

  【解析】 本题表述正确。

  4、

  【答案】×

  【解析】 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

  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 30%(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

  收购。

  5、

  【答案】×

  【解析】 对保险人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

  未作提示或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6、

  【答案】×

  【解析】 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

  代理人在 1 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7、

  【答案】√

  【解析】 本题表述是正确的。

  8、

  【答案】√

  【解析】 本题表述是正确的。

  9、

  【答案】√

  【解析】 本题表述是正确的。

  10、

  【答案】×

  【解析】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四、简答题

  1、

  【答案】

  (1)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股份达到 5%时必须在该

  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同时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本题中,甲及其关联企

  业丙和丁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在 3 月 25 日,甲及其关联企业丙

  公司和丁公司持有的股份已达到 6%,所以甲在 3 月 25 日后的继续收购行为不合法。

  (2)甲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

  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3)甲公司压价收购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

  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2、

  【答案】

  (1)丁的观点不正确。

  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

  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中,双方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2)不能抵销。

  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

  的债务。

  (3)C 公司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 A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根据规定,

  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3、

  【答案】

  (1)甲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服务免征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11%=110(元)。

  (3)粮食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1%,销售粮食收取的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

  计征增值税,应确认的销项税额=[5000+1017÷(1+11%)]×11%=650.78(元)。

  (4)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作转出处理。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为 0。

  (5)

  业务(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200×17%=884(元)。

  业务(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10 元。

  业务(5):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为 5100 元。

  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5100+650.78-884-110=4756.78(元)。

  五、综合题

  1、

  【答案】

  该企业财务人员计算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是不正确的。具体有以下几处错误:

  (1)对技术所有权转让所得未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技术转让所得=700-100=60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600-500)×

  50%=550(万元)。

  (2)广告费未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扣除。

  企业当年的广告费扣除限额=(4000+1200)×15%=780(万元),实际发生的广告费支出 900

  万元超过了当年广告费的扣除限额,当年只能在税前列支 780 万元,所以需要调增应纳税所

  得额=900-780=120(万元)。

  (3)业务招待费未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

  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发生额的 60%=140×60%=8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

  的 5‰=(4000+1200)×5‰=26(万元),所以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26 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26=114(万元)。

  (4)企业发生的新技术开发费应加计 75%扣除,而不是加计 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

  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

  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所以,企业发生的新技术开发费应加计扣除 280×75%=210(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10 万元。

  (5)财务费用未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

  额部分准予扣除。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200×5%×9/12=7.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2-7.5=4.5(万元)。

  (6)投资收益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不正确。

  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国债利息收入和居民企业

  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均免税,所以国债利息收入 18 万元和从深圳非上

  市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分红 22 万元均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40(22+18)万

  元。

  (7)对营业外支出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过程不正确。

  企业直接向学校捐赠的 60 万元,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所以,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0 万元。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 140 万元,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计算的利润总额数据正确。

  利润总额=4000+1200+700-100-2200-320-1340-960-12+52-200=820(万元)。

  所以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820×12%=98.4(万元),实际捐赠额 140 万元超过了扣除

  限额,所以当年只能在税前扣除 98.4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98.4=41.6(万元)。

  (8)应纳税所得额=820-550+120+114-210+4.5-40+60+41.6=360.1(万元)

  该企业 2017 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60.1×25%=90.03(万元)。

1 2 3 4 5 6 7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