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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习题(13)_第6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5月25日]  【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点评】本题考查简易程序,难度不大。在客观题中经常是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案件与不适用的案件,其作为第一审程序,经常与普通程序一块考查,并重点掌握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建议熟记2017年教材24-25页第一审程序的内容。

  【该题针对“第一审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这里主要考查考生记忆的准确性,考题常常给考生挖陷阱,从“作出”、“送达”中选择。调解书是签收之日生效,裁决书是作出之日生效,判决书是送达之日起15日后生效,裁定是自送达之日起10日后生效。

  【该题针对“仲裁裁决”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因为特殊情况由法院决定延长。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的延长,诉讼时效的延长主要有两个点,一是诉讼时效延长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期间。二是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具体由人民法院判定,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这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一种自由裁量权。如果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1年、2年、4年是都适用的,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20年。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的延长”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点评】本题考查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相较于普通的股份公司,增加:

  (1)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3)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

  注意特殊掌握。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本题是股份有限公司,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点评】本题考查公司法人财产权。根据历年考试情况,一般直接考查规定,注意区分: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该题针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B、C错误。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处理,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本题考查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考频较高。重点掌握相关规定:

  (1)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1)选项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是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2)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3)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4)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

  【点评】个人独资企业经常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要是出资问题,需要准确掌握家庭财产出资的话是家庭共有财产,而不是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时与其他企业特别之处就是个人独资企业不考虑清算费用。并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该题针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选项BCD均属于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因此应该选择A。

  【点评】合伙企业解散是常考知识点。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另外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建议掌握教材119页,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点评】本题考查考生记忆的准确性。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成立日期均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该题针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因此选项A错误。

  【点评】公司债券的发行,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中,又区分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与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如果向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人要符合“高资信”的要求。非公开发行中,需要注意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并且是向不超过200人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另外注意发行人的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认购不受合格投资者的限制。公开发行条件与合格投资者标准,这是重要的知识点,在考试中都曾考核过,需要重视。

  【该题针对“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只有银行汇票中记载出票金额和实际结算金额两种金额,商业汇票中只记载出票金额。

  【点评】本题的四个选项分别考核了不同的知识点。首先商业汇票只能是单位使用,而其他票据是单位与个人均可使用。其次,只有商业汇票有“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规定,其他票据都是见票即付,没有付款期限。再次,只有银行汇票才同时有出票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其他票据只有出票金额。学习中注意区分几种票据,尤其对于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商业汇票还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注意银行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是不同的。

  【该题针对“汇票的概念”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点评】本题是考核记忆性规定,几个选项并不难理解。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的决定机关、贷款利率的确定。

  【该题针对“贷款利率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保管可以是无偿的,选项A错误;寄存人寄存货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未声明的,货币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选项B错误;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选项C错误。

  【点评】本题的四个选项分别考核了保管合同不同的知识点。首先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其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再次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最后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该题针对“保管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点评】本题是今年教材新增的内容。考核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该题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1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由于甲银行和丙银行的抵押权都进行了登记,乙银行的抵押权未登记,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清偿,所以先清偿甲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再清偿乙银行的债权。

  【点评】同一财产上担保物权的顺位规则是公示的优于未公示的,登记的优于未登记的。

  【该题针对“抵押权的实现”知识点进行考核】

  16、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但该格式条款是有效的。选项ACD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点评】具有《合同法》第52条(合同无效的5种情形)、53条(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此处要注意题干问的是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还是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该题针对“合同格式条款”知识点进行考核】

  1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

  【点评】本题考核一房数租承租人的确定。在数个平等相容的租赁权中,必须有一个债权排斥其他债权而唯一存在。原本平等的债权由于客观事实的限制被迫“物权”化了。平等相容的债权被迫在房屋租赁上体现出了只有物权才特有的排他性。租赁债权出现了物权化的倾向。数个平等相容的租赁权依法具有了物权才有的排他性:已经合法占有的租赁合同最为优先,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合同。其次,成立在先的租赁合同优先权最低。

  【该题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18、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B选项。

  【点评】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该题针对“留置权的实现”知识点进行考核】

  19、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13%+6000×11%=3260元。

  【点评】为了扶持农业生产,国家对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是免增值税的,为了鼓励企业购买农产品,准予一般纳税人计算抵扣一个进项税额,计算扣除的进项税额=收购金额×13%。在考试中遇到计算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要注意其特殊的计算方法。本题中运费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确定为是不含税的,一般考试中提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给出的金额没有特别说明的,要按照不含税处理。

  【该题针对“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确定及其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D属于可以选择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情形,只有选项C属于应当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点评】在审题时要仔细,应当表示必须,本题中只有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是要求简易征收的,其他的几项都是可以选择计税方法的,可以选择简易征收,也可以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征收。

  【该题针对“增值税征收率”知识点进行考核】

  2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企业销售自建自用住房是不可以免税的,个人的才可以免税。

  【点评】税收优惠政策是需要准确记忆的,在考试中很容易考核税收优惠政策。要做到准确区分不免税的项目、免税项目和零税率的项目。

  【该题针对“试点税收优惠中的免税”知识点进行考核】

  2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且不能抵扣进项税,该建筑安装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6500×3%=195(万元)。

  【点评】审题时要注意纳税人的性质,要看一下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的性质不一样,采用的征收方法也不一样,本题中,该建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直接用不含税的工程款乘以征收率3%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了。适用简易征收的企业是不能抵扣进项的。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如果本题中是含税工程款的话,要先除以(1+13%)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乘以征收率,确定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该题针对“建筑服务”知识点进行考核】

  23、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金额减去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800×10%+(180-120)×10%=86(万元)。

  【点评】只有非居民企业会涉及全额纳税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全额纳税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等。故,本题中的800万元应全额计税,财产转让收入的180万元则可以减去120万元的净值后再计税。另外注意,非居民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实际税率为10%。

  【该题针对“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知识点进行考核】

  2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非居民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点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注意区分5个月和60日的规定。

  5个月: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60日: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该题针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知识点进行考核】

  2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国库券转让收益和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境外投资收益补税。该企业2015年应纳所得税额=(80+20)×25%+40÷(1-20%)×(25%-20%)=27.5(万元)。

  【点评】本题看似复杂,涉及项目较多,逐项分析抽丝剥茧即可。国库券转让收益和生产经营所得正常计税,本题着重放在国外分回的投资收益上,首先分回的属于已经在国外缴过税的,因此需要将其变为未缴税的收益,因此是40÷(1-20%),然后再计算应该在国内缴纳的税款,与在国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进行比较,如果实际多缴纳了,可以在以后5 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如果实际缴纳的少了,那么就需要进行补缴。

  【该题针对“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知识点进行考核】

  26、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应纳所得税=258÷(1-9%)×9%×25%=6.38(万元)。

  【点评】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其中,①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②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采用应税收入额计算还是成本(费用)支出额计算,要看题目条件,审查题干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究竟是费用准确还是收入准确,两者适用的公式是不同的,本题中明确告知实现的收入无法确认,但成本费用是真实的,所以应该采用公式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知识点进行考核】

  27、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640×15%=96(万元)。

  【点评】只要清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优惠税率,本题即可迎刃而解。国家在税收法律法规中针对不同情况共规定了20%、15%、10%三种优惠税率。具体情况如下:

  1.为了鼓励小型企业发展壮大,税法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知识点进行考核】

  28、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点评】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本题需要采取排除法进行判断,即知晓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哪些,然后进行排除。

  【该题针对“驰名商标的认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9、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和所有权人虽然是国家,但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点评】本题目属于对知识点直接考核,亦属于常识性考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宗旨和原则中,出资人代表原则,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该题针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3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科学发现,不授予专利权;选项B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选项C属于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

  【点评】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我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明确不授予专利权的有:(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本题排除不得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即可得出答案。

  【该题针对“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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