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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2.04.12)

来源:华课网校  [2022年4月12日]  【

  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A.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

  B.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C.董事会

  D.经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甲公司股东侯某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已全部缴足。2019年4月,由于周转资金不足,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从甲公司转出50万元,该行为有股东赵某协助,董事钱某协助,财务负责人孙某协助,监事李某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该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要求侯某返还抽逃的出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公司要求钱某、孙某、李某与侯某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在侯某返还抽逃的出资之前,甲公司可以不向侯某分配利润

  D.若经公司催告返还,在合理期间内侯某仍未返还,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甲公司可以解除侯某的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B,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包括监事)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并非“完全不分配利润”;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本题侯某抽逃部分出资。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A.对董事提起诉讼

  B.列席董事会会议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是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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