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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3.3.2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5月9日 ]  【

 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3.3.2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是招标人通过媒介发布公告,表示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公开选择条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使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了解招标、采购项目的情况及资格条件,前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竞争。

  (1)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

  1)招标项目的条件,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招标人的名称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包括资质等级与业绩,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标段数量;

  4)资格预审方法,表明是采用合格制还是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售价;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7)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8)联系方式等。

  (2)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应包括: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性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4)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

  5)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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