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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章节讲义:第二章第三节_第2页

考试网  [2018年11月20日]  【

  【考点】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

  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情形有( )。【2016】

  A.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投标人提供相同的项目信息

  B.设定的技术和商务条件与合同履行无关

  C.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

  D.对投标人采用无差别的资格审查标准

  E.对招标项目指定特定的品牌和原产地

  【答案】BCE

  【解析】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①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⑤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⑦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考点】投标人

  1.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个人;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无效的情形(利害关系、隶属关系、资格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考点】联合体投标

  1.特点

  ①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是各方的自愿行为;

  ②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各方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资质等级

  (1)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意】就低不就高原则——木桶原理

  3.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约定对内责任)

  4.法定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定对外责任)

  【注意】对内约定按份,对外法定连带。

  5.投标无效

  (1)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考点】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截标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截标后: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1)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A.逾期送达;B.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C.未通过资格预审

  (2)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例题】

  1.【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前,书面通知招标人。【2015】

  A.投标截止时间

  B.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

  C.评标委员会结束评标

  D.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答案】A

  【解析】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2.【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下列关于招标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2011】

  A.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

  B.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C.招标人不得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D.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答案】D

  【解析】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方式;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考点】串通投标

  1.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主观意思共谋)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客观行为一致)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5)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6)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 【真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有()。【2015】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E.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答案】B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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