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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育婴师考点解读:基础知识_第3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7年12月06日 ]  【

  (41)合理膳食应遵循的原则。合理膳食应遵循热卡适宜、营养素均衡、自然食物、价廉物美的原则。

  (42)语言发展的关键期。婴儿从呱呱落地到3岁,是掌握语言的最佳时期,尤其是2岁左右,孩子学说话的积极性最高,心理学家常称之为孩子“叽叽咕咕,滔滔不绝”的时期。

  (43)自我意识形成的关键期。3岁左右,儿童神经传导功能迅速而正确,动作开始表现得比较成熟。同时,儿童开始出现了自我意识,他开始把自己从周围环境中分化出来,行为上力图摆脱外界的束缚,想到处显示自己的力量。如果干扰他的“自主”他就用哭闹、捣乱来表示自己的不满和反抗。这就是儿童的“第一反抗期”,也是养培养孩子自理能力的关键期。

  (44)教育的目的。教育的目的是让婴儿在快乐中学习,在快乐中体验,在快乐中生活,在快乐中成长。

  (45)判断最初教育是否成功的标准。教育的职能是帮助婴儿发展强健的体魄、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把激发人的兴趣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作为重点,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婴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按照国际21世纪委员会的观点,判断最初的教育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看它是否“提供了有助于终身继续学习的动力和基础”。

  (46)截至2004年我国0-6岁儿童的数量达1亿3千万。

  (47)婴儿观察判断事物的途径。3岁以前,婴儿没有抽象思考和逻辑思维的能力,主要是通过味觉、嗅觉、视觉、听觉和触觉等途径来观察和判断事物,利用感官直接接触来获得基本经验、形成概念,作为想象、思考和创造的基础。利用感觉和肢体进行学习,通过自己的感觉和运动能力来探索事物。这时的教育重点是发展婴儿的感觉和运动技能,尽量让婴儿自己去看、去听、去摸、去操作来获得实际经验,而不是刻意干涉。婴儿的教育应做到自然化、生活化。

  (48)婴儿教育的主要内容。婴儿教育主要包括动作技能、语言、认知能力、社会行为和情感培养、人格发展和艺术感受能力等几个方面。各个领域应均衡发展,如果特别关注或忽视某一个领域,都不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

  (49)人格发展的主要内容。人格是指一个人在生活中,对待别人、对待自己、对待事物、包括对待整个环境所表现出来的独特个性。人格发展包括个人生活教育、团体生活教育、良好情绪培养和社会价值标准建立等方面的内容。

  (50)对婴儿进行人格培养的教育重点。0-3岁时婴儿人格发展的最佳时期。大脑的重量已经从出生时的350克发展为1000克左右;功能上已经具备了感觉、知觉和认知发展的基础。因此,应当把培养婴儿的自主意识、爱心、信任感、乐观向上精神、学会尊重和宽容作为教育的重点。

  (51)婴儿认识的特点。婴儿的认识具有直觉、行动、具体形象地特点。情绪情感具有易感性、易转移的特点,艺术的存在非常符合婴儿的认知特点和情绪情感特点。

  (52)多元智能理论的提出者。多元智能理论的提出者是:霍德华·加德纳。

  (53)《母婴保健法》的主要内容。《母婴保健法》第7条规定:“保健和医疗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婚前保健服务包括:

  A.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B.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C.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母婴保健法》第14条规定:“医疗保健应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产期保健服务”。

  预产妇保健服务包括:

  A.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B.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C.胎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进行定期监护,建立季、月、周联系卡并及时提供咨询和医疗指导。

  D.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并建立服务并建立联系卡。

  E.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F.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检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到对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母婴保健法》第28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母婴保健工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积极防治由环境因素所致严重危害母亲和婴儿健康的地方性疾病,促进母婴健康的发展。

  《母婴保健法》第31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服务部门的规定,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母婴保健工作,建立医疗保健工作规范,提供医疗技术水平,采取各种措施方便群众,做好母婴保健服务工作。

  《母婴保健法》第34条规定:从事母婴保健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

  《母婴保健法》第36条规定: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采取方法终止妊娠,制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4)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A.未成年人享有的人身权利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受抚养权。

  B.未成年人享有的财产权益有:财产所有权、受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未成年人还享有受教育权、劳动权、诉讼权等。

  (55)《儿童权利公约》的四大原则。一是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二是尊重儿童生存发展权利的原则。三是无歧视的原则。四是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

  (56)《儿童权利公约》的四大权利。一是儿童的生存权。二是儿童的受保护权。三是儿童的发展权。四是儿童的参与权。

  (57)劳动合同的分类。劳动合同包括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8)结构工资的组成部分。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组成。

  (59)我国现行的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和奖金、津贴两种辅助形式。

  (60)社会保险的内容。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年老、伤病、残废、生育、死亡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或失去职业岗位等客观情况下,发生经济困难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补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制性、资金来源多样性、保障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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