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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共卫生助理医师报考指南

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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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助理医师简介: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通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于8月25日举行,具体时间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公卫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公共卫生助理医师与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区别:学历在本科以下的必须先考取公共卫生助理医师资格证,方可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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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8号),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附:2018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附:2018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汇总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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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1月10日至20日。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2017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1月10日至20日。

2018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通知已公布,2018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10日至20日。

点击进入 2018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部分。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月10日至20日。

网上报名官网: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

2018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

报名流程: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步骤2、参加报名前请先确认是否已注册,如果没有,请先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该用户名可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放的所有考试报名(注意:注册成功后,用户名将不能被更改,请选择容易记忆的用户名并牢记该用户名和密码)。

步骤3、用上一步骤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项下相关内容。

步骤4、在“考试报名”项下进行报名信息填写。

步骤5、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第二阶段: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书面报名材料等,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在考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办理交费手续(如所报考的考区开通了网上缴费功能,可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缴费)。

重要提示: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中香港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深圳;澳门非大陆学历考生现场审核地点为珠海;台湾非大陆学历考生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任何一个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条件:

根据《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特别说明:

1.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2.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公卫执业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附: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报名费用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各地考试费用不一样,以各地考试公告为准。考试网将第一时间整理公卫执业助理医师报名费用,敬请关注。

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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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分成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打印

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

2018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实践技能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进入

第二阶段: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日起。

2018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准考证打印及入口  点击进入

1.各地区医师笔试准考凭证打印入口开通时间可能不同,有些地区是当地卫生局领取医师资格笔试准考证,请各地区考生留意当地卫生局信息。

2.请广大考生避开医师准考生高峰期,选择人数较少的时间段进行医师资格笔试准考证的打印。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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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6月9日-6月15日,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8月25日。

2018年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已公布,考试网将持续关注更新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相关信息,2018年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如下:

一、2018年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6月9日-6月15日。

二、2018年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8月25日:

日 期 时 间 公卫助理医师
8月26日(星期六)  上午8:00—10:00  第一单元
 下午10:20—12:20  第二单元

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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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考试: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公共卫生及其相关临床医学问题的能力。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

1.公共卫生类:(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三、考试内容与考试方式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方式,测试时间共60分钟,均采用随机抽取试题的应试方法。

1. 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临床基本操作技能。

(2)考试方法: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在模拟人上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医学教育`网整理,考生需完成3项临床基本操作。

2. 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公共卫生案例分析。

(2)考试方法:考生应试2个公共卫生案例分析,口试回答问题。

3. 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公共卫生基本操作技能,包括现场检测、样品采集、卫生处理和个人防护技能。

(2)考试方法: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完成2项操作,1项为现场检测或样品采集操作,另1项为卫生处理或个人防护操作。

四、各站分数与考试时间

考站
考试项目
考试时间
(分钟)
分值
(分)
第一站
临床基本操作技能
体格检查
20
25
急救技术
第二站
公共卫生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
40
案例二
第三站
公共卫生基本操作技能
现场检测/样品采集
20
35
卫生处理/个人防护
合 计
60
100

综合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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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科目见表。

科目类别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比例 科目
基础医学综合 12%
生物化学、生理学、药理学
医学人文综合 8%
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临床医学综合 10%
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女性生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儿科、传染病、性传播疾病疾病及其他
公共卫生综合 70%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妇女保健学、儿童保健学、社会医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注: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自2010年开始,现役军人(包括军队、武警现役人员及公安部所属的边防、消防和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军事单位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除参加所报考类别的正常考试内容外,医学综合笔试还须增考军事医学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单独增设一个单元,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增考题量为40道,总分为10分。考试内容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13年版)》为依据,复习指导用书可参考部队系统内部发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军事医学应试指南》。

考试题型

目前,公卫助理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除部分省市地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之外全部采用选择题纸笔考试形式。传统问答式考试评分方法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主观性 和随意性较大,考查范围有限,选择题摒除了这些缺陷,是考试公平、公正、标准化的重要体现。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采用A型(最佳选择题)和B 型题(配伍题),共有A1、A2、B1、A3、A4共5种题型。

A1 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每道试题由1个题干和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题干以叙述式单句出现,备选答案中只有1 个是最佳选择,称为正确答案,其余4 个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确。

A2 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由1 个简要病历作为题干、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备选答案中只有1 个是最佳选择。

B1 型题(标准配伍题):试题开始是5 个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后提出至少2道试题,要求应试者为每一道试题选择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答案。在一组试题中,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一次,也可以选用数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选用。

A3 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开始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2个~3个相关问题,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但测试要点不同,且问题之间相互独立。

A4 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开始叙述一个以单一病人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3个~6个相关问题。当病情逐渐展开时,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 时陈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设信息,这些信息与病例中叙述的具体病人并不一定有联系。提供信息的顺序对回答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 情景有关,又与随后的改变有关。回答这样的试题一定要以试题提供的信息为基础。

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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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综合笔试成绩一般在考后3个月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布或点击下列链接查询。

2017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点击进入>>>

合格标准: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合格线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一般在考后3个月公布。

2017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分数线 点击进入>>>

证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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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领取: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证书领取时间,一般是3月-6月。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不同,请各考生关注当地公告通知或考试网,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

办理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准备材料:

1、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和相关所有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

2、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满一年合格证明。

3、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统一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合格证明(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6、彩色二寸正面半身照片一张。

7.体检表,这个一般医院都会给你发的,体检的内容就是常规体检的内容+乙肝表面抗原,但是体检不能在你注册的医院进行,必须是别的医院,还得是三级医院。

8.如由他人代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你如果已经考过了,就可以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是你必须在2年内带着你的相关的证件,到当地卫生局去注册后就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果你通过执业医师考试,3年未注册,那就还需要通过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才可以去注册了。

另:外地获取医师资格者还需提供当地未注册证明。

各地办理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材料都略有不同,具体以各地区证书领取公告为准。

证书注册:

依据《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 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 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 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