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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文化厅招聘公务员选调生体检通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10-14   【

2016年浙江省文化厅招聘公务员选调生体检通知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详见省文化厅网站公告)。

  二、体检时间

  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

  三、体检地点

  杭州市中医院(杭州市体育场路453号)。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由我厅统一承担,其他费用由考生自理。

  2.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杭州市中医院7号楼2楼大厅集合,统一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考生须单独报到,不得由家人朋友陪同。

  3.请考生携带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暂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7.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服装及佩戴金属饰品;近视考生不要忘戴平常佩戴的眼镜,勿戴隐形眼镜。

  8.请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

  9.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10.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11.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12.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13.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1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超过一次。

  五、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省文化厅人事处 0571-8521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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