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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改革开放40年系列报告之八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2018年11月20日]  【

建得广厦千万间 城乡大地换新颜——改革开放40年系列报告之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改革开放4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浙江大力实施“建筑强省”“质量强省”战略,建筑业获得持续快速发展,在推动经济发展、解决就业、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高水平全面推进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浙江建筑业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40年来,浙江建筑业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以经营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初步发展阶段(1979—1990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建筑业也迈出了改革的步伐。

  1979年,全省恢复承发包制度;1980年,开始实行利润分成;1983年,实行利改税制度,国务院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全省有组织地推行了建设工程招标承包制,使建筑业成为整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1985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推行招标承包制以来,有力促进了施工企业内部生产方式和经营机制的变革,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化,项目管理机制应运而生。1987年,国家计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批准第一批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试点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了建筑业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浙江部分建筑业较发达的县(市、区)政府出台了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的建筑业企业通过实行分级承包、项目管理、风险抵押等举措,活力增强,管理水平、经营效益、产值规模都大幅提升。

  这一阶段,建筑业总产值从1978年的10.3亿元增至1990年的79.0亿元,年均增长18.5%。至1990年,建筑企业数量达2550家,从业人员67.4万人,通过这段时间的发展和积累,为浙江建筑业的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高速发展阶段(1991—1995年)

  经过1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建筑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机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许多施工企业改变原有的生产关系,破除管理层次过多、行政建制过死和施工生产要素固定配置的束缚,全面推行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的新型企业机制,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建立劳务、材料、设备、资金和技术的内部市场机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优化经营管理层和施工作业层,并将材料供应体制、劳务市场体制和设备租赁体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建筑业迅猛壮大,高速发展。

  1994年,省政府召开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对建筑业发展提出了战略意识、质量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科技和人才意识、改革意识等要求,并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建筑业的决定》,明确了加快发展建筑业的目标、方针和任务,提出了21条政策措施。这是一次里程碑式会议,为浙江建筑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这一阶段,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5.1%,尤其是1993年,增长94.4%,是改革开放40年来建筑业增长最快的年份。至1995年末,建筑施工企业3549家,从业人员达144.2万人,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5.9%,比前一阶段提高1.0个百分点。建筑业已初步确立了支柱产业地位。

  (三)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的低速发展阶段(1996—2000年)

  1997年,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的通知》《关于加快省属企业改革的通知》等一系列意见,对企业改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深化和完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企业通过评估、核销、剥离、提留,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处置、产权界定和量化、公有产权的出让等,深化改革。同时,各地在改制过程中十分重视优化和调整结构。通过深化改革,建筑施工企业明晰了产权,减轻了包袱,提升了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

  1997-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浙江经济处于低速发展,建筑业也不例外,这两年的建筑业总产值增幅仅为4.4%和6.7%,是改革开放40年来发展速度较低的年份。

  这一阶段,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4.3%。至2000年,从事建筑的企业为3592家,与前一段基本持平。

  (四)以市场竞争方式为重点的巩固提高发展阶段(2001—2007年)

  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国外建筑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挑战,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浙江建筑施工企业以新资质就位为契机,积极应对挑战,主动联合重组,顺利完成了资质就位。2003年,省委提出了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在新的形势下,建筑业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科学、和谐发展。2007年,建设部印发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标志着新一轮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正式起步。新的特级标准对企业提出了“科技进步水平”的要求。浙江积极引导企业注重技术中心建设、工法申报、信息化管理平台创建。

  这一阶段,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6.2%,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5.6%-6.5%之间,是40年来比重最高的阶段。2002年,建筑业总产值达2283亿元,首次位居全国第一,此后,建筑业产值规模一直保持全国领先地位。2007年,建筑施工企业4688家,建筑业总产值增至7037亿元,从业人员427.5万人,增加值突破千亿大关,达1064亿元,建筑业总产值、利税总额等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五)以绿色建筑推动产业转型为重点的创新发展阶段(2008年至今)

  2008年以来,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浙江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外向拓展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科技进步水平、节能降耗水平和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始终保持高位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1年,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等意见,建筑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2016年,《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正式实施,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建筑产业“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2017年,国务院出台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意见,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装配式建筑,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引领加快建筑企业“走出去”。浙江建筑业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这一阶段,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4.8%。2017年,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6878家,建筑业总产值27999亿元,从业人员855.7万人,增加值2846亿元。

  注:总产值速度按现价计算

  二、改革开放40年浙江建筑业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40年来,浙江建筑业队伍不断扩大,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在全国确立了建筑业大省的领先地位。

  (一)建筑业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大

  1.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作用不断加强。浙江建筑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10.3亿元增至2017年的27999亿元,增长2722倍,年均增长22.5%,建筑业产值规模已经连续16年位居全国前列。建筑业增加值由1978年的6.5亿元增至2017年的284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年均增长10.6%。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一直保持在5.5%左右。利润总额由1978年的0.5亿元增至2017年的629.4亿元;上缴税金由1978年的0.1亿元增至2017年的659.3亿元,累计上缴6724亿元,年均增长25.3%,高于建筑业总产值增速2.8个百分点。利税总额连续20年位居全国前列。改革开放40年,建筑业在推进城市化和城乡统筹进程、改善城乡面貌和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2.建筑业队伍逐年壮大,吸纳大量社会就业。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25.3万人增至2017年的855.8万人,增长32.9倍,年均增长9.5%;每个建筑业企业平均安排就业人员从1978年的126人增至2017年的1244人。建筑业的发展改善了城乡面貌,促进了城乡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据不完全统计,四分之三以上的进城农民工从事建筑业工作,不少农民可支配收入的七成来自于建筑业。建筑业和建筑劳务输出已经成为部分地区县域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来源,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起了重要作用。

  3.建筑业对经济的正面影响显著。从历次浙江投入产出表来看,建筑业的影响力系数从1987年的1.161提升至2015年的

  1.236,在40多个部门中的排位从15位上升至第9位。即在其他各部门都不变,建筑业每增加1亿元的投入,从1987年产生1.708亿元的总产出,提高至2015年产生2.586亿元的总产出,大大高于2015年全行业1.901亿元的平均水平。

  建筑业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从第一、第二阶段的4.4%、4.5%,回落至第三阶段的3.3%,第四、第五阶段又提升至5.5%、4.7%,总体呈逐阶段上升态势。

  注:以上指标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

  (二)建筑业结构朝市场化、集中化方向发展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浙江建筑业企业不断向市场化、集中化方向发展。

  1.建筑业主体多元化,民营经济发展迅猛。1978年,浙江建筑业企业2000家左右,几乎都是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中80%以上是乡镇集体建筑业企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个体、私营和股份制等非公有制经济数量增加,市场空前繁荣活跃。至2017年,建筑业企业增至6878家,其中私营企业占78.6%,有限责任和股份制企业占19.4%。

  2.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市场领域不断拓展。浙江建筑业企业积极调整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资质结构日趋合理。在省委省政府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扶持下,建筑业企业积极通过机制创新,结构优化,发展势头迅猛。逐步从单一的小土建施工向综合的大土木建设拓展,积极参与全国各地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城市标志性工程建设。40年来,建筑业的市场领域不断拓展。1994年,建筑业总产值中在外省完成的产值占24.9%,至2017年,在外省完成的产值占比为51.4%,达14011亿元,比1994年增长118.6倍,是全国在外省完成的产值规模最大的省份。同时,境外承包工程也取得长足进步,2017年出国施工的平均人数为1.4万人,在境外完成的营业收入113.4亿元,足迹遍布全球五大洲。

  3.建筑业发展出现了一市独大,区域集聚贡献大的特征。改革开放以来,绍兴市在浙江建筑业领域独领风骚。1994、1997年,省政府先后将上虞、绍兴、诸暨、嵊州等八县(市)命名为“建筑之乡”;2011、2014年又先后命名绍兴等四市为“建筑强市”,柯桥、诸暨、上虞等七县(市、区)为“建筑强县”。2017年,绍兴市建筑业总产值7448亿元,占全省的27.3%,比1993年增长123.7倍;从业人员194.4万人,占全省的22.7%,比1993年增长56倍;增加值337.7亿元,占GDP的6.6%,比重比全省高出1.1个百分点;建筑企业上缴税金总额192.8亿元,超第2位设区市百亿元,占全省29.2%。对外省市场的开拓力度更是全省的一面旗帜,在外省完成的产值达5496亿元,占全省在外省完成产值的39.2%。各项指标几乎是三分天下有其一,继续领跑全省。绍兴市的区域集聚效应日益增强,在推进全省建筑业发展中充分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

  (三)建筑业企业效益不断提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各行业的宏观效益和企业的微观效益普遍向好,企业创利创税能力增强、生产能力提高、资产负债率降低。

  1.特一级企业发展迅猛。2017年,全省有特一级建筑业企业1211家,比2002年增长13.2%,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578.6万人,增长14.8%,上缴税金总额479.6亿元,增长11.8倍,建筑业总产值21188亿元,增长18.5倍。特一级企业以17.6%的企业家数和67.6%的从业人员创造了75.7%的建筑业总产值和上缴了72.7%的税金,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平均安排就业人员4777人,比全部建筑企业平均就业人数多近3倍。在境外完成的营业收入112亿元,占全省的98.8%,是响应“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的建筑企业排头兵、先行者。

  2.企业创利税能力不断增强。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市场在加快经济建设中得到较快发展,尤其在第二和第四阶段,经过产权制度和财税体制改革及市场激烈竞争,建筑业企业成本进一步降低,创利税能力不断增强,企业利润总额和人均利税额都大幅提高。2017年,建筑业企业利润总额629.4亿元,比1983年增长455.1倍,年均增长19.7%;上缴税金总额659.3亿元,增长1647.2倍,年均增长24.3%,人均利润和税金大幅提高,分别由1983年的333和96元提高到2017年的7354和7704元。建筑企业劳动生产率(以总产值计算)从1978年的0.4万元/人提升至 2017年的32.7万元/人,增长79.4倍,年均增长11.9%。

  3.建筑业生产能力不断增强。2017年,浙江建筑企业完成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分别为20.6和6.7亿平方米,比1986年增长76.8和47.5倍;人均施工和竣工房屋面积分别增长4.7和2.6倍。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建筑业在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建筑企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改革开放40年来,建筑业不断做大做强,为浙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建筑业企业要扎实推进工程总承包,加速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抓住“一带一路”机遇,加快“走出去”步伐,在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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