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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幼儿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压轴试题及答案(二)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 2017年10月25日 ]  【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A答案解析安全保育原则不是幼儿园教育的特殊原则

  2.B答案解析幼儿对一日概念的认识不如对一日内时间顺序的认识深。

  3.D答案解析在幼儿言语的自我调节机制中,没有言语触觉调节一说。

  4.D答案解析问题言语最为丰富的年龄是4—5岁。

  5.D答案解析家长评价不属于幼儿发展评价的方法。

  6.B答案解析独立性的出现是儿童心理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也是人出生头2-3年心理发展成就的集中表现。它表明,儿童心理具备了人类的一切特点:直立行走,使用工具,用语言交际,能进行想象和思维,有了自我意识。

  7.D答案解析感知觉是人生最早出现的认识过程。

  8.B答案解析认生是儿童认识能力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变化。它一方面明显地表现了感知辨别和记忆能力的发展,即能够区分熟人和陌生人,能够清楚地记得不同的人脸;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儿童情绪和人际关系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变化,出现了对亲人的依恋和对熟悉程度不同的人的不同态度。

  9.C答案解析注意分配是指在同一时间内把注意集中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活动上。

  10.B答案解析课程设置需要考虑儿童的不同年龄特征的需要,符合发展适宜性原则。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1.[答案要点]

  答:3~4岁是学前初期,也是幼儿园小班的年龄。这时期儿童心理发展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活范围扩大。幼儿3岁以后,在生活和活动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进入了一个新的社会环境:幼儿园。新的环境对幼儿最大的影响是:从只和亲人接触的小范围,扩大到有更多老师、同伴的新环境。对于没有进入幼儿园的孩子,由于他们活动能力的提高,也开始扩大活动范围,接触更多的人和事。生活范围的扩大,引起了幼儿心理上的许多变化,使幼儿的认识能力、生活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得到了迅速发展。

  (2)认识依靠行动。3~4岁儿童的认识活动往往依靠动作和行动来进行。他们的认识特点是先做再想,而不能想好了再做。3~4岁的孩子在听别人说话或自己说话时,也往往离不开具体动作。他们的注意也与动作联系在一起。

  (3)情绪作用大。在幼儿期,情绪对幼儿的作用比较大。3~4岁的幼儿情绪作用更大。这期幼儿情绪很不稳定,很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他们的行为往往受情绪的影响,易冲动。所以教师要善于理解、引导幼儿的这一心理特点。

  (4)爱模仿。3~4岁的幼儿模仿性很强,对成人的依赖性也很大。他们主要是模仿一些表面现象。模仿是这一时期幼儿的主要学习方式,他们主要是通过模仿他人来掌握和学习优路教育别人的经验。由于他们爱模仿,所以在这个年龄,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非常重要,它们常常是在幼儿的模仿下形成和巩固下来的。

  12.答:儿童最初的想象,是记忆材料的简单迁移。具体而言,幼儿想象萌芽的表现和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记忆表象在新情景下的复活。2岁儿童的想象,几乎完全重复曾经感知过的情景,只不过是在新的情景下的表现。比如,儿童看见大人抱小娃娃,他也抱玩具娃娃。

  (2)简单的相似联想。幼儿最初的想象是依靠事物外表的相似性而把事物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的。例如,儿童把玩具娃娃称作“小妹妹”。

  (3)没有情节的组合。幼儿最初的想象只是一种简单的代替,以一物代替另一物。

  比如,从生活中掌握了把小女孩称为“小妹妹”的经验,在想象中就把玩具娃娃代替小妹妹。但是没有更多的想象情节,没有或很少把已有经验的情节成分重新组合。

  三、论述题(本大题1小题,20分)

  13.[答案要点]

  答:言语是运用语言进行实际活动的过程,是一种心理现象。幼儿言语在发展中容易出现音准差、不会掌握言语表情技巧等问题。教育者要针对其易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宜的教育措施。主要的问题表现及教育措施如下。

  (1)音准差问题及教育措施。

  ①不能正确掌握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

  问题表现:3~4岁的幼儿由于生理上不够成熟,不能恰当地支配发音器官,不能正确掌握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出现发音困难。

  教育措施:正确的教学,可以帮助幼儿更好地掌握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特别是对3~4岁的幼儿,可以用说儿歌、绕口令等方法,引导他们多作发音练习。在日常生活中,应要求幼儿努力做到发音清楚。

  ②方言影响。

  问题表现:发音除受生理成熟的影响外,更受环境和教育影响。方言,是幼儿发音不准的又一因素。环境中的方言可能导致幼儿发音不准,对幼儿发音影响极大。

  教育措施:在日常教育活动中,要坚持以普通话教学;在日常生活中,家庭也应配合教育,为幼儿创设良好的语音环境,以促进其语音的良好发展。

  (2)不会掌握言语表情技巧的问题及教育措施

  ①语气的掌握。

  问题表现:由于生理的和经验等方面因素,幼儿不会正确运用语言表情技巧。

  教育措施:教师可以通过语音教学,让幼儿朗诵诗歌、复述故事,来帮助幼儿掌握这些技巧,对有些不良习惯,要及时取得家长的配合,给予坚决地纠正。

  ②幼儿口吃。

  问题表现:口吃是语言的节律障碍、说话中不正确的停顿和重复的表现。幼儿的口吃,部分是生理原因,更多的是心理原因所致。口吃出现的年龄以2~4岁为多。2~3岁,一般是口吃开始发生的年龄,3~4岁是口吃的常见期。口吃的心理原因之一是说话时过于急躁、激动、紧张;另一种原因,可能是来自模仿,幼儿的好奇心和好模仿的心理特点,使他们觉得口吃“好玩”,加以模仿,不自觉地形成习惯。

  教育措施:解除紧张是矫正口吃的重要方法。特别是4岁以后,幼儿已经出现对自己语言的意识,如果对其口吃现象加以斥责或过急要求改正,将会加剧其紧张情绪,使口吃现象恶性循环。甚至由此导致幼儿避免说话,或回避说出某些词,难以纠正口吃。如果这种情况发展下去,还将对幼儿的性格形成产生不良影响,导致孤僻等性格特征。

  四、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阅读材料,并回答问题。

  14.[答案要点]

  答:著名幼儿教育家在他们的教育思想中都体现出尊重幼儿、平等对待幼儿、要让幼儿在主动探索中学到知识,切忌以教师的观点去控制幼儿的发展。比如:陈鹤琴先生提到过,对待幼儿的过失,如果用训斥、讥讽或变相惩罚甚至体罚来对待,就可能使幼儿为逃避灾难而说谎,这势必影响到幼儿身心的正常发展。

  幼儿园事故中有一项是指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导致的后果。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幼儿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蹲下起立、罚站、罚跪等。老师体罚幼儿园幼儿,无论从良心、道德还是法律上来讲,都是不允许的。

  教师因故意行为造成幼儿伤害的,法律也有相应的责任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幼儿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进一步指出:“对体罚幼儿情节严重,违反《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惩罚事件不仅对儿童的身体有伤害,同时更伤害了他们的心理,儿童的家长有通过法律讨回公道的权利。从理论上说,学校如果办得完美,自然就用不到惩罚;因为学校不容易办得完美,惩罚也就不能废除了。惩罚应有原则:教儿童明白规则的意义;使儿童了解规则是公共应遵守的纪律;惩罚不得妨害儿童身体;惩罚不得侮辱儿童的人格;惩罚不得妨害儿童学习;在可能的范围内须尽力顾全名誉;须鼓励儿童勇于改过,引起他们的自爱。履行步骤:友谊式劝导——命令式的警告——提示姓名——分座。

责编:Luf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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