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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综合素质》最新考点详解:幼儿权力及其保护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08月08日 ]  【

2016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综合素质》最新考点详解:幼儿权力及其保护

  幼儿权力及其保护(依法分析)

  一、幼儿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生存权

  (1)幼儿出生后就获得了生命权,享有生命安全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和受特殊保护的权利,以及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2)每个幼儿均有固定的生存权。国家应尽最大限度地确保幼儿的生存与发展。

  二,受保护权

  (1)受保护权包括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剥削,酷刑,虐待或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的基本保证。

  (2)幼儿有权免受歧视

  (3)幼儿有权免遭剥削和虐待

  三,发展权

  幼儿的发展权包括幼儿接受一切形式的教育(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的权利。每个幼儿有权享有足以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与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

  四,参与权

  幼儿的参与权指的是幼儿获得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责编:二二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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