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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教材知识点讲义:物权的分类_第2页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9月8日 ]  【

  区分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的意义在于,由于物权变动要件和公示方法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动产以占有、不动产以登记公示。应注意,我国《担保法》第42条规定,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林木和企业的设备等动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登记。

  五、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

  根据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为标准可将物权分为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虽然物权的内容皆基于物权法定主义,但物权如何发生则可能与当事人的意思有关。法定物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发生的物权,无论当事人意思如何都不影响这些物权的成立,如留置权和法定抵押权。意定物权是指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如质权、抵押权。

  区分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的意义在于,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成立的要件和适用的法律不同。

  六、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以物权之存续有无期限为标准,可以将物权区分为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有期限物权是指有存续期限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有期限物权。无期限物权是指没有期限限制的物权;所有权和永佃权属于无期限物权。地役权为从属于所有权的权利,但设定行为须定为有期。

  七、应经登记的物权和不经登记的物权

  以物权之变动是否经登记为标准,可将物权划分为应经登记的物权和不经登记的物权。不动产物权,不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或不得处分其物权。采矿权和捕捞权为依特别法的物权,也必须登记。法定物权(如法定抵押权、法定地上权)无须经过登记。动产物权,原则上不需经过登记,但船舶和航空器则须经过登记。 区分应经登记的物权和不经登记的物权的意义在于,两者的成立要件和适用的法律不同。

  例题1:下列关于所有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7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试题)

  A.所有权是从物权

  B.所有权是自物权

  C.可对所有权人的物设置他项权利

  D.共有是确定份额的共同所有

  E.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仅拥有专有部分所有权

  答案:BC

  解析: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物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例题2:我国《担保法》第42条规定,以( )等动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登记。

  A.航空器 B.办公家俱 C.船舶 D.林木 E.企业的设备

  答案:ACDE

  解析:我国《担保法》第42条规定,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林木和企业的设备等动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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