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点精讲(11)

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点精讲(11)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9月14日 ]  【

  第一节初始土地登记

  一、内容提要:本讲主要讲述了初始土地登记概述、初始土地登记准备工作、初始土地登记申请和初始土地登记的权 属审核的相关内容。

  二、重点、难点 大纲要求: 掌握初始土地登记的概念、特点、申请人、申请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初始土地登记程序,初始土地登记公告的意义。 熟悉土地登记通告、土地登记公告,土地登记公告异议的处理。 了解我国初始土地登记概况,初始土地登记准备工作,初始土地登记中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未确定土地所有权、使 用权土地的处理。

  一、初始土地登记的概念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 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 需要进行初始土地登记的主要有两种情况:

  1)从未进行过土地登记的地区;

  2)原有登记需要全面更新的,如土地整理 或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需要对原已登记过的区域进行全面的重新登记。

  二、初始土地登记的特点

  1.阶段性初始土地登记有期限,持续一段时间后即告结束。

  2.全域性初始土地登记作业区是一个行政辖区,它通常是一个县或市。

  3.集中性初始土地登记是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有计划集体统一进行的。

  题目:初始土地登记的特殊性表现在:()

  A 增加了准备工作

  B 增加了土地登记申请

  C 增加了通告

  D 增加了权属审核

  E 增加了公告

  答案:(ACE )

  相对于土地登记的一般程序,初始土地登记的程序有其特殊性:

  1)增加了准备工作。2)增加了通告。3)增加了公告。

  三、我国初始土地登记概况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1987 年 9 月,为了适应土地管理体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开征土地使用税的需要,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要求各地开展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报工作,建立初步的地籍档案 1990 年 11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在西安召开“全国地籍管理研讨会”。会后,中国的地籍管理工作进入全面开展时期, 全国初始土地登记工作全面铺开。

  (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

  (1)在具体登记发证时,可采用两种方式:

  1、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放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2、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代管。

  (2)能够证明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3)不能证明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或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应依法确认给村农民集体所有。在集体 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宗地的划分要注意如下几点:

  ①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含该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划分为一宗地。

  ②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国有或其他集体土地分割的,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

  ③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人任何宗地,待争议调解、处理、确权后,再行划人相关宗地或单独立宗。

纠错评论责编:sunshine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